某部军士小高在网上发帖子询问,家属来队探亲能不能申请多留一段。他说前阵子妻子带着孩子来队看他,结果家里老人突然病了,要送到驻地的医院治疗,妻子得留下来照顾老人。小高想再申请留个两周,好让家里人多照顾一下家里的情况。他以前学习过新条令,知道里面对延长家属来队时间有规定上限。所以小高就问,像他家这种情况能不能符合条件延长留住时间?具体该怎么操作?陆军某旅干部闫麒兆专门解答了这个问题。他提到小高遇到的事儿,反映了不少官兵家里的实际困难。一边是家里急事急需处理,一边是条令规定得很严格,怎么处理这中间的关系,既考验官兵自己懂不懂法、守不守规矩,也检验基层组织带队伍、顾全大局的能力。 闫麒兆引用了《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第一百七十六条,说军士的配偶还有未成年子女每年累计住在部队里的时间通常不能超过45天。不过条文里也想到了实际生活中的特殊情况,规定要是有特别事儿需要延长,得经过团级以上单位首长批准,而且延长时间不能超过15天。这个规定其实讲了两条道理:一个是平时大家都得遵守规定,不能乱来;另一个是有特殊情况时还得留点儿余地去解决现实问题。 所以说小高这种情况如实向组织反映并且提出申请是合法又合理的。审批的时候各单位得根据实际情况仔细掂量掂量。首先得确认困难是不是真的、急不急迫;比如详细了解他家里老人是怎么生病的、治得怎么样这些具体事实。其次要看延长留住有没有必要;这是不是现在解决问题最直接、最管用的办法。还要看部队战备训练任务能不能吃得消这部分压力。最后审批决定是由团级以上单位首长在把这些情况都核实清楚之后依法依规做出来的综合判断。 要是情况是真的还有必要那就得严格走“先批准、后延长”的程序。具体操作上可以找连队党支部或者直接领导正式汇报一下具体情况和想法,还得准备好真实完整的证明材料,比如孩子出生证明、老人住院的病历或者诊断书之类的,然后把书面申请交上去详细说说为啥要延长、想延长多久。单位按层级一层层核实上报给旅团级机关相关部门按程序呈报审批就行了。整个过程一定要报告及时、材料扎实、程序合规。 对于小高的困难,在核实清楚之后组织理应在法定权限内帮着协调解决问题。同时闫麒兆也提醒各位官兵遇上这种事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找正规渠道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