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政府承诺不是空头支票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后盾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放出了一个大招,他们公开了一批涉企执法司法的案例,专门给各级法院提供了参考,让大家在审判的时候心里更有底。特别是其中一个案子特别引人注目,讲的是一个房地产公司和市政府还有自然资源局之间的纠纷。这个案子主要是因为征地补偿的遗留问题引起的。回想起2010年的时候,当时市政府通过会议纪要的形式,答应让房地产公司先把补偿款垫付了,解决了征地争议,然后承诺后续会通过一些方式给这个公司补偿。房地产公司照着做了,垫付了钱,项目也顺利推进了。结果呢,市政府当初的承诺没完全兑现,房地产公司最后只能去打官司。结果一审和二审都没赢,他们就把案子交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法院再审的时候觉得,依法征收并补偿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这家房地产公司是通过合法程序拿的地,因为政府要求才垫付的补偿款。政府在调解协议上盖章确认过后续补偿承诺,所以这些承诺是有法律效力的。行政机关不能随便违约啊!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七十条的精神判决撤销了原来的判决,判市政府和自然资源局给房地产公司支付841万余元补偿款及利息。 这个判决给大家传达了一个明确信号:政府的承诺不是空头支票,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合法权利的坚实后盾。廖向阳局长说这次行动专门聚焦在市场准入、行政许可、处罚、强制、赔偿等方面问题上,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这些毛病。截至目前,已经督促纠正了367个问题。 这个判决有多重典型意义:一是确立了行政机关“守信践诺”的司法审查原则;二是民营经济促进法在司法实践中实质性落地;三是体现了司法对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平等、全面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局长廖向阳还提到,这次行动是为了落实中央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了专项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系统部署全国法院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 通过审理并公布这个案子,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社会释放了一个明确信号:政府的承诺不是“空头支票”,司法是维护公平正义、保障合法权利的坚实后盾。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实施和司法保障力度加大,我国法治化营商环境会越来越好,民营经济的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也会被激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