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日,西安地铁一号线北大街站发生了一起意外事故,一位女子被上方摔倒的乘客压致骨折,此事引发了市民王先生的求助。王先生一家乘坐地铁一号线到达北大街站,准备换乘二号线时遭遇了不幸。乘坐向上的扶梯时,位于他们前方的一位乘客突然向后倒去,连续撞倒了几个人,王先生的妻子虽然没摔倒,但被前方的人压到了左腿。当时电梯立刻停止了运行,地铁工作人员给王先生的妻子进行了应急处理。王先生本来以为伤势不严重,可妻子腿部疼痛加剧时,肇事者已经不见了踪影。他们只能先回家,然后把妻子送到医院治疗。根据医院2月23日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显示,伤者王女士左侧膝内侧半月板损伤、左侧股骨内侧髁骨折、左侧膝关节多处韧带损伤等,建议手术治疗。 此次意外给王先生一家带来了很大困扰。王先生现年将近40岁,平时在工地务工,妻子在家带孩子。这次意外不仅让他们的生活受到影响,还花费了不少医药费。他不知道这次事故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事发后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当时是8时许在地铁站内向上的扶梯处发生了这起事故。那位摔倒的乘客好像是去看病的老人,手持病历在身上。这个时候正好是地铁出行高峰期,人流密集。 3月4日上午记者陪同王先生前往西安地铁北大街站警务室查看监控录像时看到,一位乘客向后倒去导致后方拥挤。该站负责人接待了王先生时表示公司领导约好他在4日上午沟通处理此事。这位负责人还提到公司有相关保险覆盖这次事故产生的费用。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认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认为前方摔倒乘客因自身原因引发连锁挤压致王女士受伤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地铁作为车站公共场所经营者若未安排人员值守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针对这件事赵良善还建议王女士应安心治疗并保存好证据以备维权之用同时可以先协商处理也可以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帮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