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张某在网上发帖招了个去新疆的旅游“搭子”,大伙儿本来都打算好好玩一趟。 就在团队走到乌孙古道徒步的时候,赵某感觉自己体力跟不上了,也没打招呼,直接就溜了,行李也不退还给张某,还要求人家赔偿损失。结果这一跑,原定的行程被迫缩短了9天,大家只好把自驾改成了坐飞机回家。为了把车子运回去,又多花了不少钱。张某不服气,就把赵某告到了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法院仔细看了他们在网上聊的天还有签的免责声明。赵某之前明明是同意了这些条款的,现在自己跑了又没提前说,这明显就是违约。而且因为他的缘故,大家改道坐飞机还产生了2600元的额外费用。因为合同里没写清楚具体赔多少,法官就根据实际情况判了赵某给张某赔2600块钱,其他的要求就没答应。 这种事情其实挺常见的。现在大家喜欢在网上找人拼车出去玩,很多时候都是口头上随便定个君子协定,费用怎么算、出了事儿谁负责这些关键问题都没写清楚。一旦真吵起来了,想维权特别难。 针对这个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早就有相关的合同示范文本了。建议大家出门前最好签个正式的书面协议,把行程、费用分摊还有违约的规矩都写明白。如果还是通过社交软件联系的朋友一起去玩,那平台也得把好关,多盯着点那些自发组团的信息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