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能不能在工作日补回这半天假期呢?

姐妹们,今年妇女节有点不一样。3月8日也就是再过几天就到了,原本这天妇女可以放半天假。可问题来了,3月8日刚好是个周日。大家不禁要问:女员工能不能在工作日补回这半天假期呢?咱看了相关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赶上周末,得在工作日补。可这次妇女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正好赶上周日,规定说这种情况就不补休了。 根据规定,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有这4个:3月8日妇女节给妇女半天假,5月4日青年节14岁以上的青年也放半天假,6月1日儿童节给不满14岁的少年儿童放一天假,还有8月1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给现役军人放半天假。所以说这次碰上周末的妇女节就没法补休了。 那如果不能补休,公司能不能把假期折算成福利发给大家?还有如果这个周日公司安排了加班,加班费该按周末算还是按节假日算呢?国家规定工资总额里不包括福利费用和保险费。用人单位在妇女节给女职工发的福利不计入工资总额。 对于这个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的规定是:单位组织庆祝活动或者照常工作的职工要支付工资报酬但不给加班费。如果节日正好是周六日单位安排加班就该按休息日加班费计算(日平均工资的2倍)。所以这次3月8日被安排加班但不能补休的加班费就得按休息日加班费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