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和范某这对情侣分手闹上了法庭,起因是恋爱期间的大额经济往来引发了纠纷。王某甲生于1992年,范某是个“00后”实习生,两人曾是恋人。那段时间范某没固定收入,王某甲给他转了不少钱,还买了摩托车、苹果手机等东西,算下来总共花了9万元。到了2024年11月两人分开了,范某写了张欠条,说要分期还8.9万元。可惜他只给了1500元就不掏钱了。 王某甲一气之下把范某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还钱。庭审时范某狡辩说欠条是被迫写的,还说恋爱时大家都有开销,他觉得这是用来维系感情的无偿赠与,分手后不该还。法院仔细审了案,觉得关键看欠条有没有效。 法院认为欠条是分手后双方算账确认债务的意思,内容合法。范某说自己是被逼的,但没证据证明这点,所以不认可他的说法。关于钱的性质,法院解释说恋爱时给的小额财物或特殊金额转账,通常当无偿赠与处理。但本案不一样,王某甲多次给没有收入的范某转账几十万元还买贵重物品,明显超出了正常范围。 更重要的是分手时他们签了欠条把这笔账定死了。这就相当于把之前可能的赠与变成了明确的借贷关系。范某写了欠条又不履行义务属于违约行为。 最后法院判范某要还剩下的8.75万元本金和利息,诉讼费也得他出。范某不服上诉被驳回了,现在判决生效了。这案子告诉我们恋爱中的钱怎么处理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双方签了协议把账算清楚了,那就成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关系。 大家在处理亲密关系中的财物时最好理智点、弄清楚性质、留好证据,这样以后就没那么多麻烦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