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一部热播剧,牵出旧日公子,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没想到也给剧组埋下了一场官司。电视剧《杜公帖》讲述杜月笙在上海浦东高桥发迹的故事,把镜头对准了他的经历和青帮势力。《杜公帖》把剧中人物“卢四公子”或“四公子”设定成一个身份符号,指代那些依附军阀、横行乡里的青年公子哥。然而,辽宁铁岭某厂离休干部卢久芳抓住电视剧热播的机会,以“卢永祥四子”身份把编剧王炼还有整个剧组告上了法庭。王炼找到了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的我,要求我帮忙打官司。我毫不犹豫就接下了委托,带上徒弟小许全程参与庭审。02案件历经开庭、调解还有继续开庭等程序,耗费了很长时间。终于,在1992年11月一审判决下来:法院驳回原告卢久芳全部诉讼请求,诉讼费由他自己承担。这次案件让不少观众第一次意识到文艺创作与真人真事之间有时并没有那么清楚的边界。“卢四公子”这样的角色给观众留下了很多空白舞台,让大家自行脑补。03观众看到“卢四公子”或“四公子”的称谓时就会想到曾经叱咤上海的卢筱嘉——浙江督军卢永祥最小的儿子。编剧使用这样的称谓更多是一种艺术夸张,并没有指向具体的人。法院认定这种做法属于艺术夸张行为,并没有构成名誉侵权。04 卢久芳退休后一直过着低调生活。他觉得电视剧播出后把他推到了聚光灯下,名誉受损,所以才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 但这个案件里的关键问题是:“卢四公子”到底指谁?剧本中的“卢四公子”没有具体对应现实中的某个人物。所以这个官司也留给观众们反思:历史与艺术之间有时存在着缝隙。 05卢久芳在1992年11月把一纸诉状递到了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 这次诉讼把编剧王炼还有整个剧组都牵涉进去了。 我在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时接下了王炼的委托。 徒弟小许后来去了闸北街道办事处工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