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越来越热,大家都喜欢玩点新鲜的,无人机航拍成了不少旅行社的新宠。可谁知道这也是把双刃剑,给咱们带来了好玩的体验,也带来了安全隐患。最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跟团游航拍引发的纠纷案件,让人挺感慨。这次事情的主角是一位叫陈某的女士,她参加了2023年4月A旅行社的八日游项目。这次旅行里有个小岛景点还送无人机航拍服务。旅行社发了《出团通知》,列了很多安全注意事项。到了2023年5月小岛环节的时候,陈某为了配合拍摄做了转圈、挥舞丝巾这些高难度动作。结果因为沙滩坑洼不平她摔倒了,把右肘关节摔成了粉碎性骨折,还鉴定出了十级伤残。 陈某觉得旅行社和景点公司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所以把两公司告上了法庭。她要求赔偿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2万多元。但旅行社反驳说已经通过《出团通知》和导游口头提示把风险告诉游客了。这次受伤主要是因为她自己做高风险动作导致的,跟旅行社没关系。一审法院判决A旅行社承担20%责任,给陈某赔偿4万多元钱,其他诉求给驳回了。但A旅行社不服上诉了。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之后做出判决:维持原判。这次争议焦点在于旅行社有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法官认为陈某自己要负主要责任。作为成年人我们都知道在海边沙滩这种松软坑洼的地方要小心一点。但是陈某自己做出转圈这种容易失衡的动作导致摔倒受伤的话真的是她自己没把安全当回事。她要承担80%责任。 再说说旅游公司方面,A旅行社虽然在《出团通知》里写了通用安全注意事项,可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针对这次航拍项目特别详细地告知过游客风险。而且现场导游也没及时阻止她的危险动作。所以A旅行社存在一定过错得承担20%责任。 而B景区公司呢已经在景点里设置了警示标志还及时送她去医院了没什么过错就不用赔了。 法官提醒我们参加团游时要看清《出团通知》里的安全事项结合自己身体情况选择项目不要盲目追求拍摄效果忽略风险一旦发生问题及时保留病历票据视频等证据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对旅游经营者来说对于航拍徒步等特色项目要制定专项告知书详细列出潜在风险让游客签字确认不能用通用条款敷衍了事还要加强现场管控及时提醒制止危险动作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遇到问题第一时间采取救助措施协助就医理赔防止损失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