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缺位引发“公私财产混同”争议:青海一仓储物流企业股权纠纷牵出刑案判决

一起看似普通的股权纠纷,揭开了民营企业治理乱象的冰山一角。

青海恒鑫仓储物流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徐长来近日因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但其坚称这是公司管理制度缺失导致的"公私财产混同"所致,案件背后折射出的法律与实务冲突值得深思。

问题浮现: 2025年11月,青海省循化县法院一审判决认定,徐长来在2019-2021年期间,通过虚开发票、资金划转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836万元。

但当事人辩称,这些资金往来实为公司经营所需,且恒鑫公司至今仍欠其关联企业1350余万元。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在缺乏明确财务制度的情况下,企业主个人资金与公司资金的频繁往来是否构成刑事犯罪?

深层原因: 调查显示,恒鑫公司自2019年成立起就存在严重的管理缺陷。

多位股东及其关联企业间资金拆借频繁,既无规范审批流程,也缺乏必要财务记录。

法律专家指出,这种现象在中小民营企业中并不罕见,许多企业主仍延续"家天下"思维,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为一谈。

案件争议点: 辩护律师援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判例强调,在财产高度混同情况下,不宜简单认定构成职务侵占。

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鉴定也证实,该公司从未建立基本的内控制度。

但检方认为,徐长来授意完成的"走账"行为已具备犯罪构成要件。

行业警示: 此案暴露出三个突出问题:一是民营企业治理结构形同虚设;二是企业家法律意识淡薄;三是经济纠纷刑事化边界模糊。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近三成涉及财产混同问题。

司法考量: 法律界人士建议,对此类案件应审慎区分"管理过失"与"主观恶意"。

中国政法大学商法研究所专家表示:"在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司法裁判既要维护市场秩序,也要避免过度干预企业经营自主权。

" 发展前瞻: 本案二审结果将对企业界产生示范效应。

无论最终判决如何,都给民营企业敲响警钟:完善公司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刻不容缓。

全国工商联推动的"法治民企"建设行动,或将为此类问题提供系统性解决方案。

本案深层反映的是企业治理规范与刑事法律边界的平衡问题。

一方面,企业必须重视制度建设,不能以发展初期为借口放松管理;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认定职务侵占等犯罪时,也应当充分区分故意侵占与管理混乱的本质差异,避免将民事纠纷刑事化。

只有通过规范企业管理、明确法律适用标准,才能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又维护法治的公正性和确定性。

该案二审的审理过程值得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