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移出工作群并停发工资是否等同解聘?二审判决明确用人单位举证责任

问题:近年来——随着数字化办公普及——工作群成为企业日常管理的重要载体。但也有企业通过“退群”等方式变相终止劳动关系,引发争议。本案中,某商贸公司未与员工协商,单方面将张三移出工作群并停发工资,导致其无法继续正常工作。张三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遂申请劳动仲裁。 原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涉及的司法解释,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符合法定情形并履行法定程序,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否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本案中,商贸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张三系主动离职或双方已达成解除协议。法院认为,将员工移出工作群并停止安排工作、停发工资,客观上使劳动关系无法继续履行,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实质特征。公司法定代表人虽口头称“不辞退”,但未对张三后续工作作出安排,也未恢复工资发放,其抗辩缺乏事实支撑。 影响:该案对“单方退群”等行为的法律性质作出明确认定,为同类争议提供了参考。近年来,“隐形辞退”较为常见,个别企业试图借助技术手段弱化或回避用工责任。判决有助于引导企业规范用工,也提醒劳动者及时留存证据,如群聊记录、工作安排信息、工资发放与停发记录等,以便在发生争议时有效维权。 对策:对企业而言,如需解除劳动关系,应依法依规操作,避免以模糊做法代替法定程序。确因经营调整等原因需要解除的,应通过书面通知、协商沟通及依法支付补偿等方式处理,降低合规风险。对劳动者而言,遇到被“退群”、停权限、停发工资等情形,可及时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寻求救济,并提交能够反映工作安排变化、工资发放情况和沟通记录的证据材料。 前景:随着劳动法律规则完善、裁判尺度逐步统一,企业用工管理的合规要求将深入提高。未来,相应机构也可能针对数字化办公场景出台更细化的指引,明确在权限管理、线上协作工具使用等情形下的劳动关系认定与用工责任边界。劳动者维权意识提升与企业合规管理同步推进,有望从源头减少类似纠纷。

在技术工具深度融入用工管理的背景下,“退群”“停号”“断权限”不应成为规避责任的方式;依法用工的关键不在于手段是否新颖,而在于程序是否正当、权利是否受到保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裁判导向,既为劳动者提供了稳定预期,也促使企业回到合规治理与诚信经营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