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19时40分许,郏县茨芭镇发生一起性质恶劣的寻衅滋事案件。15岁女孩丁某乐与12岁弟弟骑电动车外出购物途中,与65岁老人杨某发生车辆碰撞,双方因此产生口角争执。随后事态急剧升级,演变为一起严重的暴力伤害事件。 据郏县官方通报,杨某在发生碰撞后电话联系其子刘某飞到场处理。19时45分,刘某飞携妻子韩某娜赶到现场后,在未查明事实的情况下,误将在场的郭某、张某凡、薛某源三人当作辱骂其母的当事人进行殴打。发现打错对象后,两人又将矛头转向真正的当事人丁某乐,对这名未成年女孩实施殴打。整个过程持续数分钟,造成四名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接警后,郏县茨芭派出所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当场将刘某飞、韩某娜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受伤人员随即被送往郏县中医院救治。经医学鉴定,未成年受害人丁某乐构成轻伤二级,目前仍在接受治疗但伤情稳定;另一名未成年人薛某源经门诊治疗后于次日离院;成年受害人郭某、张某凡经住院治疗后于2月23日出院。 经公安机关查明,犯罪嫌疑人刘某飞,男,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个体工商业者;韩某娜,女,42岁,郏县茨芭镇刘村人,无业。2月21日,郏县公安局依法对两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月24日,郏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两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此案暴露出部分群众法治意识淡薄、处理矛盾纠纷方式简单粗暴等问题。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或口角纠纷,本可通过理性沟通、依法调解等方式妥善解决,却因当事人情绪失控、行为过激而演变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案件中涉及对未成年人的暴力伤害,性质更为恶劣,社会影响极坏。 案件发生后,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三级党委政府注重,要求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当地有关部门表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惩治,绝不姑息迁就。同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思维,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
一起由轻微碰撞引发的暴力案件,再次提醒社会:公共秩序的底线不能触碰,未成年人权益更不容伤害;依法严惩是必要之举,更重要的是让法治观念和理性协商成为处理纠纷的常态,让矛盾止于对话、止于规则。只有在每一次纠纷处置中让规则清晰可见、让正义可预期,才能不断夯实社会的安全感与文明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