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则关于IT科技领域的新闻,还挺有意思的。原来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又有大动作了!济南日报报道了一个故事,说有个叫露某美公司的家伙,拿了一个“电子狗”的发明专利,只过了5天就找上宇树科技,要求赔偿8000万。你没听错,八千万元!这让宇树科技可真够头疼的。那个专利涉及四肢关节驱动、头颈部多传感器集成、无线控制及可变色仿生毛皮等技术特征。露某美公司声称宇树科技制造、销售的“Gox”机器狗直接侵犯了这个专利,而且还在多个电商平台销售这个产品,总销售额超过7800万。更让人无语的是,露某美公司声称这款产品是“全球首款消费级仿生机器人”,还有攀附商誉的嫌疑。最离谱的是这家公司最初的索赔金额只有500元! 露某美公司可真是算盘打得太精了。给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他们就把索赔金额临时提高到8000万元,这可真让人摸不着头脑。等到二审的时候,他们竟然又把索赔金额调回到最初的500元!难道这是为了规避高额诉讼费吗?毕竟起诉宇树科技这么大的公司,费用也不菲呢。再看看宇树科技怎么回应呢?他们坚决否认侵权,表示自己的产品并没有包含涉案专利中的三项关键技术特征: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的仿生毛皮。一审法院经过审理也觉得被诉产品确实缺少这三项必要技术特征。2025年9月杭州中院就认定宇树科技不构成侵权,给露某美公司全部驳回了。 最高人民法院在终审判决中直接点名批评露某美公司,“既精心算计、又反复无常”,揭露了他们从8000万索赔骤降至500元的投机操作。这次判决强调行使专利权必须遵循诚信原则。2026年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了这个判决,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全部由露某美公司承担。“AI”导读说最高法罕见点名批评这家公司的行为已经违反诚信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