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首颁网络禁言令维护企业商誉 胖东来诉"黑嘴"侵权案获赔260万元

当前,个别网络账号以流量变现为目标,通过编造、夸大、断章取义等手法制造话题,打着“爆料”“测评”“揭黑”的旗号实施抹黑,侵害企业名誉和商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依法打击恶意侵权,既是维护公平竞争的必要举措,也有助于营造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问题方面,本案争议焦点于:对应的直播内容究竟属于合理批评与消费者监督,还是以虚构事实为基础的商业诋毁。2025年3月,网络主播柴某在直播谈及玉石行业时,将矛头指向河南许昌知名商超胖东来,称其玉石产品“质劣价高”“利润百倍”等。视频随后迅速传播,引发舆论发酵,导致公众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定价合理性产生误解与质疑。面对突发舆情,企业公开进货渠道、质检流程和定价逻辑等信息予以回应,但在高传播叠加情绪化讨论的情况下,谣言与偏见仍持续扩散,企业商誉修复承受较大压力。 原因上,一是“流量至上”带来的激励扭曲。一些账号以夸张叙事、对立表达吸引关注,把企业推入舆论漩涡以换取流量和收益。二是信息不对称与专业门槛被利用。玉石等专业商品鉴别和定价复杂,容易被包装成“话术素材”,普通受众难以短时间内判断真伪。三是网络传播链条短、速度快、扩散广,侵权内容一旦形成热度,即使事后澄清,负面印象也可能长期滞留,给企业带来“赢了官司输了市场”的现实风险。 影响上,网络谣言对企业商誉的损害往往具有外溢性和累积性。其一,直接冲击市场信任,影响消费者决策与品牌评价;其二,扰乱公平竞争秩序,劣化商业生态,挤压守法经营者的正常空间;其三,抬升企业维权成本与社会治理成本,形成“造谣—扩散—维权—再扩散”的循环。尤其地方经济发展与消费市场恢复的关键阶段,如不能及时制止此类行为,不仅损害企业,也会影响区域营商口碑。 对策上,本案的制度亮点于法院依法适用民事诉讼法框架下的行为保全措施,采取“先止损、再审理”的方式及时阻断风险。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对案件事实进行初步核查、综合研判后,裁定要求柴某立即删除侵权视频,并禁止其在网络平台继续发布诋毁于东来及胖东来的相关内容。该举措被视为河南法院在网络侵权领域作出的首份“禁言令”式行为保全裁定,目的在于迅速切断传播链条,防止损害继续扩大。随后,相关社交媒体平台对涉事账号言论作出处置,实现司法裁定与平台治理的衔接联动。 在实体审理上,法院坚持以证据为核心查明事实。合议庭调取并核验书证、物证,走访专业机构核实情况,并结合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结论等证据材料。经查,涉案玉石进货手续齐全,平均毛利率不超过20%,与“利润百倍”等说法明显不符。法院认定涉案视频恶意歪曲事实,累计播放量超过700万次,引发公众误认与不当猜疑,致企业多年积累的社会信任受损。据此判令侵权方停止侵权、删除侵权内容,在相关平台公开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0万元。裁判同时释放明确信号:合法经营应受尊重,正当批评应被包容,但基于虚构事实的恶意诋毁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前景上,随着直播电商与短视频传播进一步普及,涉网络名誉权、商誉权纠纷仍可能保持高发。治理需要形成合力:司法层面完善快速止损机制,提升行为保全适用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监管与平台层面优化处置流程,对明显失实、恶意炒作内容及时采取限制传播、标注风险、溯源取证等措施;企业层面提升合规与透明度,建立更高效的舆情响应与证据留存机制;公众层面强化媒介素养与法治意识,对未经核实的信息保持审慎。多方协同,才能在鼓励监督与维护秩序之间取得更好平衡。

从互联网发展的早期到今天,网络空间治理逐步从相对无序走向依法规范。胖东来案件的处理说明了这种变化:法治不仅保护个人权利和言论自由,也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与市场秩序。在更为复杂的传播环境中,应当鼓励正当的舆论监督和商业竞争,同时对恶意攻击与虚假传播及时依法制止。这要求企业更理性、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也要求网络从业者更审慎地履行社会责任。唯有让法治成为网络空间的共同遵循、让诚信成为网络生态的基本准则,才能推动形成更清朗的网络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