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拟限制高风险供应商准入 中方警告将采取必要措施维护企业权益

布鲁塞尔时间1月20日公布的欧盟《网络安全法案》修订草案引发争议;草案要求成员国能源、交通运输、ICT服务管理等18个关系民生的核心领域,对“高风险供应商”采取强制且有时限的设备排除措施。尽管草案未直接点名中国企业,但欧盟内部文件显示,华为、中兴等中国科技企业,以及太阳能发电、安全扫描仪等领域对应的产品被纳入重点审查范围。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1月22日在记者会上表示,欧盟有关做法带有明显歧视性。数据显示,中国通信设备制造商在欧洲运营已超过20年,累计为欧盟创造逾12万个就业岗位,其5G设备在德国、西班牙等国现网运行故障率低于0.5%。发言人强调,欧方以非技术标准设置市场准入限制,不仅违背WTO非歧视原则,也可能推高欧盟5G建设成本30%至40%。值得关注的是,该草案推出之际,欧盟“去风险”战略正继续推进。柏林智库墨卡托中国研究中心报告显示,2023年欧盟对华直接投资同比下降28%,但同期中企在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欧洲市场份额仍保持15%的稳定增长。这个结构性反差折射出欧盟内部对华政策分歧:部分成员国强调提升技术自主,电信运营商则担心替代方案不足,可能导致网络升级延迟2至3年。法律界人士分析,草案一旦实施或带来三上影响:其一,欧盟运营商将面临约120亿欧元的设备更换成本;其二,爱立信、诺基亚等欧洲厂商产能与技术上短期内难以实现全面替代;其三,更关键的是,强制排除可能冲击全球ICT产业长期坚持的“技术中立”原则。中国欧盟商会也发出警告称,相关措施或使欧盟数字化进程每年损失0.8%的GDP增速。面对局势变化,中方采取“双轨”应对。一上通过外交渠道敦促欧方纠正相关做法,商务部表示将依据《对外贸易法》第7条研究准备反制清单;另一方面加快推进“数字丝绸之路”建设,2023年中国对东盟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67%。观察人士认为,中欧在绿色转型、人工智能等领域仍有现实合作需求,或可为缓解当前僵局提供新的着力点。

网络安全事关公共利益,但更需要基于事实与技术的治理框架。以证据为依据、以技术为标准、以规则为边界,既是提升安全水平的有效方式,也是维护开放市场与国际合作的基本要求。中欧作为重要经贸伙伴,只有共同反对泛安全化与保护主义,在规则透明、程序公正的前提下推进合作,才能在全球数字化进程中实现互利共赢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