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第七章

第七章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咱们今天开始聊,有三个大考点:税收征管法的适用范围和对象、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税务登记。税务登记这块儿咱们得注意设置账簿的时间,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得在领取营业执照或有纳税义务那天起的15天内把账本弄好;扣缴义务人呢,发生扣缴义务后10天内得备好代扣代缴的账簿。涉税资料保管也是个重点,那些凭证、发票之类的都得存上10年,除非有别的法规规定。 敲黑板了!《征管法》里存10年的规定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不一样,它们不是互相矛盾的哈。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是另外两个考点。纳税申报的方式有好多,比如上门申报、网上申报啥的。哪怕是没有应纳税款的期间,或者是享受减免税待遇的时候,该报还是得报,不能落下。 税款征收方式和应纳税额核定的情形也得心里有数。按规定纳税人有六种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税额。比如账都不设或者乱设了,拒不提供资料;或者申报的依据明显偏低又没啥正当理由的情况。还有个应纳税额调整的事,主要是看关联企业之间有没有按独立交易的价格做生意、借钱付利息符不符合正常利率、提供劳务收费合不合理等等。 调整的期限一般是从业务发生那个年度算起的3年以内;要是特殊情况的话也能往后延10年。咱们最后再聊聊三色笔记的事儿。红色的都是重点和容易掉坑里的内容,得全方位掌握;蓝色是次重点但考试常考;黑色的内容了解就行。为了方便黑白打印我把红蓝色内容都加了下划线,照样看得清重点。 现在赶紧去领26年新教材版的三色笔记吧!链接就在下面那个小方框里。这资料真的超级实用,重点突出不说还能帮咱们提高复习效率。赶紧动手领一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