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薪休假不仅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不好,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

2007年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今年面临一次重大调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这次会把这个施行了十六年的老规矩给改一改,目的就是督促企业老板把职工的假期给落实到位。这事儿一出,大家都开始琢磨怎么把劳动者的休假权益这张网给织密了。 当初定这个规矩的时候主要是看你工龄长短:干满1年到10年的能休5天,满10年不到20年的可以拿10天,要是干满20年以上那就是15天。虽说这招在保护工人休息权上立了大功,但现在经济和社会变了,企业也变了,执行起来的难处也就露出来了。山东大学生活质量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的研究员陈肖涵还有几位同事搞研究说,现行的法律有点软绵绵,监管力度也得跟上。 有专家发现个问题,就是因为规则里有伸缩的余地,有些单位把年假当福利随便给点就算了,没把它当死规定看。大家提的建议主要分三方面:一是得把执行力度提上去,把那种让员工自愿放弃年假的条款给拿掉,把假期做成劳动者的硬通货;二是商量个法子让员工自己说了算,别让公司一边倒;三是假期结构也要改改,时间可以适当拉长。 重庆市长寿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也有研究指出,现在的那个10年、20年的门槛设得有点高,工人想要享受到更多假期得等好久。他们建议适当降降标准,让更多人能受益。还有人觉得那5天的底限太少了,根本没法好好放松或者学点东西,跟德国、法国这些国家相比确实差不少。 改政策得看两边的面儿。假期长了大家肯定高兴,但企业的用工成本和生产节奏也得掂量掂量。现在看来,政策还是先想着把现有的规矩彻底落实了再说。今年1月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过这事,明显是挺重视落地的。 从外国的经验看,带薪年假的长短一般都跟经济社会发展的步子走。德国、法国这些地方基础年假都有20天以上,还能通过工会跟企业谈条件。咱们国家在优化制度的时候也能学学这些好招儿。 法律界的人也说了,以后修订时得把规则的板子立硬一点,谁不遵守就得承担责任,同时还得把解决纠纷的路子修宽一点。另外可以试试把单位落实休假的情况记进信用档案里去,形成多道防线。 带薪休假不光关系到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好不好,也是衡量社会文明的一面镜子。现在咱们搞高质量发展了,建个公平合理、操作起来顺手的休假体系特别重要。修订的时候得两头顾着点儿,在保护休息权和保住企业活力之间找个最好的平衡点。 随着制度一天天变完善,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障网肯定会变得更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