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18岁青年无证飙车"炸街"获刑 司法机关严打危险驾驶维护交通安全

问题:从“追求刺激”到触碰刑责,“炸街”飙车对城市道路安全构成直接威胁。

记者从相关司法机关获悉,银川兴庆区人民法院近日对一起追逐竞驶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麻某某因在城市道路实施改装、套牌、无证驾驶并追逐竞驶等行为,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两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同案人员另案处理。

案件发生在人员、车流密集的城市主干道路段,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危害性和示范警示意义。

原因:多重违规叠加,刺激心理与流量心态叠加放大风险。

办案信息显示,麻某某与同为摩托车爱好者的韩某某相约“兜风”,在行驶过程中逐步演变为竞速炫技。

麻某某无驾驶资格,驾驶车辆系普通二轮摩托车但存在改装改型情形,并悬挂假号牌,违法要素叠加。

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年轻群体将竞速炫技视作“技术展示”,叠加社交平台“博眼球”心理,使得本应发生在封闭场地的极限行为转移至公共道路,极易诱发冲动驾驶、互相攀比,进而演变为追逐竞驶。

影响:车流密集路段高速竞驶,既扰序更危及生命财产安全。

案发当日,两人自南门广场出发,途经商圈、医院、学校、公交站点及多个居民小区等区域。

相关调查显示,在限速30公里/小时的学校门前路段,两车速度分别约为85公里/小时、80公里/小时,属于严重超速。

同时,麻某某在驶入BRT公交车专用车道后多次“翘头”炫技,并与他人追逐飙车、曲折穿插、加速超越公交车,严重干扰周边车辆正常通行。

此类行为不仅容易引发碰撞、侧翻、二次事故,还可能造成行人、乘客等不特定多数人受到伤害,风险外溢性强。

一旦发生事故,往往呈现伤亡重、处置难、社会影响大的特点,也会对城市公共交通秩序和居民生活安宁造成持续扰动。

对策:以“严惩+严管+共治”回应群众关切,压缩违法空间。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麻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城市道路交通要道追逐竞驶,且存在无证、改装、套牌等情节,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与道路交通安全,符合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

案件依法进入刑事追责程序并作出判决,释放出对“炸街”飙车零容忍的明确信号。

治理层面,需持续强化源头管控,聚焦非法改装、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等环节,完善车辆检验、维修改装监管与路面执法的衔接,提升夜间重点路段、学校医院周边、BRT沿线等区域的巡查频次与科技布控能力;同时,推动公众举报、社区联动和平台治理协同,对组织相约竞驶、聚集“跑山”“炸街”等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对驾驶人而言,应树立“道路不是赛道”的基本底线,任何以公共道路为舞台的炫技竞速,实质是以他人安全为代价的冒险。

前景:以法治确定性提升交通安全确定性,推动文明出行成为社会共识。

近年来,多地对“炸街”扰民、追逐竞驶等行为持续加大整治力度,法治手段与综合治理并用,正在形成更清晰的规则边界。

随着对非法改装链条的溯源打击、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精准治理以及交通安全教育的常态化推进,公共道路上“竞速炫技”的生存空间将进一步压缩。

与此同时,应引导摩托车等兴趣群体在合法合规的封闭场地开展活动,推动行业协会、俱乐部建立自律规范,让兴趣回归规则框架之内,实现“爱好”与“安全”的兼容。

当发动机的轰鸣撕裂城市夜空,法律的重拳必将落下。

此案判决不仅是对个别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向社会传递明确信号:公共安全是不可逾越的红线。

在建设交通强国的进程中,既需要刚性法律的"刹车系统",也离不开全民法治意识的"安全气囊",唯有如此,才能让道路真正成为文明与秩序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