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面贼”扫码进店就动手拿烟

这几天新闻里吵得挺凶,起因是在1月27日凌晨,永州市冷水滩区一家无人便利店碰上了一伙蒙面贼。视频监控里清楚得很,俩男女开着车停在店门口,女的负责开车门和放哨,男的扫码进店就动手拿烟。虽然店里警报响个不停,但俩人还是迅速装满了包就跑了。店主后来一算账,损失了价值约6000元的香烟。接到报案后,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立马重视起来,抽调多警种成立了专案组,刑侦大队牵头开始查这案子。 通过分析监控和侦查线索,警方很快就把嫌疑人李某彬给锁定了。经查实,这帮人经常在广东和湖南两省来回流窜作案。这次他们得手后,很快就逃到了广东省惠州市。办案民警不辞辛苦追了过去,还得到了惠州警方的大力配合。 功夫不负有心人,1月28日这天,民警终于在惠州把李某彬和黄某坤等人给抓住了,现场还找到了部分被盗的赃物。现在案子还在进一步查着呢。 这个盗窃视频一上网,网友们议论得挺热闹。大家都在琢磨一个问题:这种戴面具的行为在法律上到底算什么?是盗窃罪还是抢劫罪?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给出了专业意见。 赵良善说,区分这两种罪关键看有没有当场用暴力或威胁手段压制对方反抗。抢劫罪因为侵害了人身权和财产权,刑罚更重。结合本案来看,嫌疑人主观上肯定是想占人便宜,客观上也是偷偷摸摸拿走东西。虽然他们戴了面具动作也快,但都是通过正常扫码进店的。取货的时候没对谁动手也没说狠话。那个面具主要是用来隐藏身份怕被抓的,属于反侦查手段。这跟抢劫时那种用言语或动作让人害怕的“胁迫”可不一样。 说白了,他们就是趁着店里没人看的时候,以一种平和的方式把财物给拿了过去。这符合刑法里“秘密窃取”的特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偷东西数额大的就构成盗窃罪。这案子里嫌疑人是团伙作案、流窜作案,加上偷的东西价值不小,这些在判的时候肯定是要从重处罚的。 司法机关也会把赃物追回来还给人家商户。这事儿破得这么快,说明咱们公安部门现在挺厉害的,能快速跨省抓人保护咱们的财产安全。 另外这也算是个普法教育。现在新的商业模式越来越多,弄明白什么是违法犯罪很重要。商家得知道怎么防贼,老百姓得懂法守法,法院判案子也得准确。 这次的事再次提醒咱们:不管是想用技术漏洞还是管理漏洞来犯法,最后都跑不掉法律的惩罚。只有把安全防线筑牢了、法律适用好了,才能让新经济业态发展得好,咱们国家才能越来越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