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马上就到了,中国旅游报结合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的消费维权报告和近期旅游市场的强制消费案例,给大家整理了4个热点问题,专门请来律师从预防和维权两个角度进行解读。大家出门旅游最怕碰到旅行社的各种花样,中国消费者协会就经常在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里点名批评这些问题。所以咱们出门旅游一定要擦亮眼睛,好好核实信息,合同条款也要看仔细。 保障大家的权益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不受欺负,这也是让旅游市场规范起来的关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早就把旅行社诱骗游客或者偷偷安排购物拿提成这种事当成违法行为了,违法的旅行社轻则罚款停业整顿,重则连营业执照都得吊销。不过这种事情其实特别难防,导游领队往往会撒谎说“以购代捐”或者“政府补贴”,把购物店包装成景点,忽悠大家进去消费。等你回过神来才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自己的合法权益早就被侵害了。 那怎么才能不上当呢?咱可以从4个方面来小心: 第一是找正规旅行社报团。特别是出境游,一定要看清楚他们有没有出境业务的资质。 第二是签合同的时候必须仔细看行程单。要搞清楚行程里有几个购物点、各待多久,最好用国家统一发的那个示范文本签。 第三是不管导游说得多天花乱坠,行程中坚决别签任何关于自愿购物的文件。因为只要签了字,他们就算是违法了也不用担责。 第四是千万别贪图便宜选低价团。要是导游非要你去某个地方买东西,别信他的“政府方针”,让他先把政府的证明拿出来给你看。 万一真在行程里遇到了这种强制购物的情况怎么办? 第一步就是保存好证据。把导游说的话录下来、拍照留存聊天记录和发票这些东西都留着。 第二步就是找他们赔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说了,只要是骗你购物或者拿提成了,你有权在行程结束后30天内让旅行社给你退货垫付货款,或者退掉那笔费用。你还能让他们赔违约金甚至损失费。 关于怎么赔钱也有具体规定:旅行社擅自多让你买东西或者让你待久了,每次要赔你团费总额10%的违约金;如果是强迫你买东西或者变相强迫你买的话,每次要赔团费总额20%的违约金;要是买了假货坏了你东西的话,他们必须负责把损失给你退回来或者赔偿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