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工作报告,系统总结了人民法院在审判监督管理、司法责任制落实以及技术赋能司法等的工作进展;报告指出,过去一年,全国法院通过强化院庭长阅核机制,累计审核案件1400余万件,上级法院提级审理案件3200件,同比增长8.5%,有效推动疑难复杂案件的公正高效处理。此外,长期未结和久押不决案件的清理工作成效明显,累计清理1万余件,积案数量同比下降12.6%。 报告特别强调,人民法院案例库已收录5300余件典型案例,为统一裁判标准提供了重要参考。通过优化审判流程管理,“案-件比”下降0.07,减少衍生案件220余万件,更提升了司法效率。在技术应用上,全国法院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一张网”和统一平台办案办公,但最高人民法院对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的研发持审慎态度,明确表示司法责任主体只能是法官,技术工具仅作为辅助手段。 这个表态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技术革新与司法公正之间的平衡考量。近年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逐步扩大,但如何确保技术不越位、责任不模糊,成为司法改革的重要议题。最高人民法院的稳慎态度,既是对技术潜力的认可,也是对司法主体责任的坚守。
科技是推动司法进步的重要力量,但司法的本质是公正。人工智能的应用不是改变司法制度,而是在维护司法独立和公正的前提下,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最高人民法院的表述说明了对科技创新的开放心态,更体现了对法治精神的坚守。这种平衡的智慧将引领人民法院推进司法现代化建设,为实现更高水平的司法公正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