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给大伙儿说说那三起“致富梦”变“污染源”的事,大家可得长点心眼儿。咱们湖北这边这些年,因为随意排放粪污破坏环境的案子是接二连三。为了敲敲警钟,也为了把绿色发展的理念刻在脑子里,特意挑出这三个典型案例,希望乡亲们都看看,以后行动上也得改改。 先说第一个案子。就是因为那个养殖场乱排粪水,不光是违法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还把罚款标准拿捏得死死的。孝感市生态环境局孝昌县分局最后就给他们下了罚单,得交13340元。 到了2024年7月,有群众往市环保局举报了长埫口镇一个场子。执法的同志立马开着无人机飞过去一看,好家伙!因为连着下大雨,那个黑膜沼气池和北边的鱼池都涨水了。沼气池里的水早就漫过了东边和北边的围墙,直接跟北边的鱼池子连起来了。场子里的粪污没处理就这么泡着,好一部分都顺着雨水流进了鱼池子。 这事儿也太不对头了!当事人可是同时违反了两个法律条文:一个是《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另一个是《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市生态环境局当场就责令他们赶紧改,还得罚钱。这回开出的罚单是4000元。现在那个黑膜池里的沼液已经被清理干净了,他们也答应以后不再囤着沼液不管了。 再来看看第三个案子。这是杨某在宜昌搞得鬼。在他那个猪舍的南边有个污水收集池,里面安了水泵和一根黑水管。水管一头连到北边一个装满粪污的大池子上。大池子旁边一股恶臭飘得老远,连东边的山洪沟都遭殃了。沟里底部黑漆漆的,全是排污留下的痕迹。 到了2024年5月17日这天,宜昌市生态环境局正式把行政决定书交给了杨某。他这一连串行为显然违背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还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为了处罚他的违法行为,这次直接给他开了2.7万元的罚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