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被调岗女子被公司以旷工为名辞退获赔8.46 万元

2024年9月,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个案件。这案件中,一位张女士因为怀孕被公司跨市调岗,结果又被公司以旷工为名辞退。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张女士8.46万元。这个故事要从2014年说起,张女士那时候入职了一家咨询公司,干的是文员的工作。当初签合同时,公司明明白白写着工作地点就在贺州,这些年张女士也一直在贺州这儿生活。到了2024年9月,张女士把自己怀孕的消息告诉了公司。公司接到消息后,竟然找出了个“业绩考核不合格”的理由,还说要“保障生育安全”,在没和张女士商量好的情况下,就把她调到了几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去上班。公司还承诺给她安排住宿、伙食补贴还有来回的车票。可是这一来一回的跨市调动,让张女士离家人越来越远,她要是想好好休养、照顾家里的事就更难办了。张女士对这个调岗决定非常不满意,她多次找公司反映问题,还要求公司把欠她的工资给结了。可不管她怎么闹,公司就是不搭理她。最后没办法,张女士只能继续在原来的地方打卡上班。没想到的是,公司反倒倒打一耙,给她扣上了一个“恶意缺岗、旷工”的帽子给辞退了。张女士当然不服气,赶紧申请劳动仲裁来讨回公道。因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双方最后都把官司打到了法院。 法院审理后觉得这个事情挺荒唐的。在张女士怀孕期间,公司没跟她商量好就强行把她的工作地点给换了,也没好好考虑过怀孕的女职工跨市工作会有什么难处。这种调岗做法完全没道理也没必要。张女士在调岗的问题上一直没得到解决后还坚持正常上班,这根本不算旷工。公司就凭这个理由把人炒了鱿鱼是违法的。所以法院最后判定公司必须向张女士赔偿总共8.46万元的赔偿金和欠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