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小学生都懂的道理就得在社会上普及行人不得闯红灯的规矩

最近老琢磨一个事儿,就是开车遇到行人闯红灯,到底该咋办?礼让行人肯定没错,但咱也得看场合,不能把两边的规矩都给打破了。我家附近有个医院门口的路口,那是个大枢纽,医院对面就是超市菜场,天天人来人往的。你看那人行道的信号灯,时间短得可怜,我都数过好几次,人得小跑才能从这头赶到那头,稍微慢点绿灯就没了。反观机动车道,绿灯亮得久得很,至少是人行道的三倍长。这一来二去就出乱子了。 因为车道绿灯长,人行绿灯短,有些人着急赶路就开始闯红灯。司机看着行人过马路只能停下来等,这就给更多闯红灯的人做了示范。要是赶上高峰期,这一排车堵在那儿,半天挪不动窝。前两天我过马路就碰到个特别逗的事儿,有个司机把车直接停在了马路中间,下来跟两个闯红灯的行人吵架。司机说行人不该闯,影响他走;行人说司机该让行,双方指着对方鼻子一通数落。好在最后没动手,场面挺尴尬。 按照现在的规矩,车道绿灯能走,红灯亮了如果没行人过也能走。但问题是碰到行人闯红灯的时候,到底该听谁的?出了事谁负责?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里写得挺清楚。 第四十七条讲了:机动车经过人行横道要减速;如果看见行人正过马路,就得停车让行;没信号灯的地方行人过路也得避让。 这条规定理论上是好的,但只说了正常过马路的情况,没提行人故意闯红灯的事儿。在没信号灯的地方让行是应该的,但要是有人故意闯红灯还得让?为了安全当然没问题,但司机心里不平衡啊。 因为行人闯红灯基本没人管、没处罚,甚至有些人还觉得挺理直气壮。这就像那次吵架一样,司机心里窝火没处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也说了红绿灯的事儿:绿灯亮行人可以走;红灯亮的时候已经进了横道的可以接着走或者在中间停着。 这倒是说得过去。可问题是红灯亮了以后行人还继续走怎么办?尤其是绿灯走到一半红灯亮了的情况,司机等着等着后面的人又接着闯绿灯。早晚高峰最明显,本来想快点走的反而更慢了。 大家都得守规矩才行。机动车违反规定会扣分罚款甚至坐牢,可行人闯红灯基本没事。 有的地方用拍摄设备把闯红灯的人拍下来放在大屏幕上放很久让他们臊得慌;还有些地方把事故照片贴在路边牌子上或者用机器放给大家看血淋淋的后果。 有个观点挺极端说要判闯红灯的人全责让机动车司机无责,这样行人就不敢闯了。我觉得这不太现实。 法律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在人行道发生事故即使司机无责也要承担10%的责任。 这个10%看似不多但很关键。有些司机没有商业险家里条件也不好要是真撞了人这点钱都拿不出来。 还有个情况就是没红绿灯的人行道最好取消或者弄成地下通道或过街天桥这样就没了抢道的风险。 法律是保护弱势群体的这能理解但也不能惯着谁都得守规矩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红灯停绿灯行小学生都懂的道理就得在社会上普及行人不得闯红灯的规矩虽然难但必须做不然矛盾只会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