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法院创新执行机制显成效 刚柔并济破解"执行难"困局

执行难是长期困扰司法工作的顽疾。

被执行人下落难寻、财产难查、拒不履行义务等问题,直接影响胜诉权利人的权益保护。

作为经济特区的厦门法院,近年来在党委领导下,紧紧围绕这一中心工作,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探索出一条既体现法律刚性、又富有人文温度的执行工作新路径。

问题的症结在于执行资源的有限性与执行任务的复杂性之间的矛盾。

传统执行模式主要依靠法院自身力量,面对众多案件中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财产隐匿等情况,往往力不从心。

特别是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投入产出比不高,更容易陷入执行困境。

同时,被执行人的规避执行行为日益隐蔽,单靠司法机关的查控手段难以全面覆盖。

为破解这一难题,厦门法院创新性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工作。

2021年9月,厦门中院与市诚信促进会签署合作协议,建立失信惩戒公益协作平台,创新开展执行公益悬赏机制。

这一机制的核心创新在于,突破了传统悬赏必须由申请执行人出资的局限,依托社会公益资金对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线索进行公开悬赏,将查控触角向更深处延伸。

公益悬赏机制的实施效果显著。

五年来,厦门法院发布悬赏信息7035条,成功查找并拘传被执行人966人,兑现赏金103万余元。

这些数字背后,是大量被执行人被迫现身、主动履行义务的案例。

以被执行人胡某为例,其拖欠申请执行人廖某货款5万余元后下落不明,廖某因经济困难无力悬赏。

通过公益悬赏平台,群众提供线索后被执行人被拘传,经过释法说理,胡某当场筹钱全额履行债务,提供线索的群众也获得1000元奖励。

这种多赢局面充分体现了社会共治的力量。

为确保悬赏线索的有效利用,厦门法院打造了"执行+法警"工作模式,两级法院均有法警长期派驻协助执行,接收举报的联络方式24小时畅通,收到线索后快速响应、及时出警。

这种机制保障了从线索获取到被执行人拘传的全流程高效运转。

2025年以来,厦门法院已成功拘传被执行人1174名,充分说明这一模式的有效性。

与此同时,厦门法院在强化刚性惩戒的同时,更加注重体现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

针对被执行人规避执行、高消费、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等行为,法院在决定采取司法拘留或移送追究拒执罪前,向其发出预拘留通知,给予改正错误的机会。

被执行人陈某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面临拘留,收到预拘留通知后主动与法官联系,积极筹钱支付首期款3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

鉴于其主动履行态度,法院最终决定暂不采取拘留措施。

这种做法既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给予被执行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执行工作的人文关怀。

厦门法院还建立了执拘联动、执监联动等机制,将拘留所、监狱等部门纳入执行联动体系。

这种全流程、多环节的联动设计,形成了对被执行人的完整约束链条。

从被执行人的查找、拘传、拘留到服刑期间的管理,各环节相互衔接、相互支撑,既确保了惩戒的连贯性,又避免了管理的空白。

从更宏观的层面看,厦门法院的这些创新举措反映了执行工作理念的深刻转变。

从单纯依靠司法强制力到引入社会共治力量,从机械式的惩戒到融入人文关怀的执行,这种转变既提高了执行效率,也提升了执行的社会认同度。

近年来,厦门法院联动单位从23家增加到73家,连续9年出台联动方案,这充分说明执行联动机制已成为推动执行工作的重要抓手。

执行工作既是兑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也是检验社会诚信与治理能力的“重要窗口”。

厦门法院以联动扩容为基础、以机制创新为抓手,在刚性惩戒与善意文明之间探索可复制的治理路径,体现了依法强制与促成履行并重的价值取向。

随着执行机制持续完善、失信成本更加清晰、社会参与更趋有序,司法权威与社会信用的良性互动有望进一步增强,让“守信者安心、失信者受限”成为更可感、更可见的法治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