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检察听证如何从“开得起来”走向“用得更好”,是基层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回应社会关切面临的一项现实课题。
随着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涉及民生利益、争议较大、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对程序公开、权利保障、结果解释提出更高要求。
若听证覆盖不足、程序不规范、意见不落实,容易造成当事人“说不清”“不认可”,也可能使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现偏差。
原因——一方面,案件类型更加多元,“四大检察”主责主业持续向深拓展,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刑衔接、公益诉讼等领域对听证机制的需求增加;另一方面,部分案件争议焦点集中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理尺度上,单纯依靠书面审查和内部合议,难以充分吸纳社会认知与行业经验。
再加上基层治理领域问题往往具有反复性、关联性,若不能通过个案办理推动制度完善和源头治理,易出现“案结事未了”。
影响——濮阳县检察院以“三个聚焦”回应上述挑战,推动听证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其一,聚焦公开推动全面覆盖,明确“应听证尽听证”导向,围绕检察履职重点拓展听证适用范围,尤其对民生相关、公众关切度高的案件加强听证安排,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群众代表等参与,构建多元参与格局,以公开促公正、以参与增共识。
其二,聚焦程序推动公开公正,把规范化作为生命线,细化告知、申请、人员遴选、启动、主持评议等关键环节,保障当事人充分陈述、辩论、举证的权利,增强程序可预期性与结果可解释性。
其三,聚焦实效推动成果转化,强调听证意见的实质尊重与采纳,避免“走过场”“摆形式”,并由案件管理部门跟进梳理听证中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强化释法说理,提升当事人接受度,同时推动与办案部门协同,制发治理类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形成闭环,推动“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对策——从实践路径看,该院的做法体现出三方面着力点:一是以公开为牵引,实现听证从“点状开展”向“体系覆盖”转变,重点聚焦矛盾易发领域和社会关注热点,增强听证的针对性与必要性;二是以程序为保障,推动听证标准化运行,通过完善规则、严格节点、规范主持与评议,确保权利保障落到实处,使听证成为依法办案的重要环节而非可有可无的“附加动作”;三是以治理为导向,把听证成果转化为改进办案、完善机制、推动行业治理的抓手,既解决个案争议,也推动相关部门补齐制度短板,提升治理效能。
前景——检察听证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可感可用”。
随着基层社会治理精细化水平提升,听证将更需要在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上持续发力:在人员遴选与专家参与上更加精准,增强评议质量;在释法说理与矛盾化解上更加前置,推动更多纠纷止于诉前、化于源头;在建议落实与效果评估上更加闭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治理经验。
可以预期,听证工作若能持续实现“真公开、真参与、真采纳、真整改”,将进一步促进检察权规范运行,增强社会对司法公正的可预期性与信赖度。
检察听证制度作为司法民主的重要体现,正在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
濮阳县检察院的实践表明,只有将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个案正义与社会治理有机结合,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一探索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其经验值得进一步总结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