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无人机应用日益普及,航拍、巡检、娱乐等场景不断扩展,但随之而来的违法违规飞行也呈上升态势。
泰安市公安局岱岳分局近日通报的3起案件显示,个别操控者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足:一方面未依法完成实名登记仍实施飞行,另一方面未经批准进入管制空域飞行,给航空秩序与公共安全带来隐患。
公安机关依法责令停止飞行并予以行政处罚,体现了对低空安全风险“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的治理导向。
(原因)此类“黑飞”行为的发生,既有认知偏差,也有侥幸心理驱动。
一些爱好者误将无人机视为“低风险玩具”,忽视其作为航空器的管理属性,对实名登记、空域查询、计划申报等程序不熟悉;部分人员对管制空域边界、机场及重大活动周边等敏感区域的识别能力不足,存在“飞一下没关系”的侥幸心理。
此外,社会面无人机保有量快速增长,飞行活动分散、随机性强,也对监管服务平台使用、培训普及和行业自律提出更高要求。
(影响)从安全角度看,违规飞行可能引发多重风险叠加。
其一,人员密集区域一旦发生坠机、螺旋桨伤人等事故,易造成群体性伤害和财产损失;其二,闯入管制空域可能干扰军民航飞行安全,影响航线运行与空域秩序,甚至对重要活动安保构成威胁;其三,违法飞行还可能带来设备损毁、责任纠纷、保险拒赔等连锁后果,成本远高于合规操作。
更重要的是,低空安全具有“外溢性”,一次违规可能带来不可逆的公共安全后果,必须以法治手段从严规制。
(对策)依法合规是无人机安全飞行的底线要求。
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民用无人机应当履行实名登记义务;在管制空域内飞行须依法申请批准并按规定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报告预计起飞时刻和准备情况,经确认后方可起飞。
地方层面,《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飞行活动申请应通过国家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提出,并对批准后的报告流程作出要求。
公安机关提示,无人机使用者应做到“三个到位”:登记注册到位,飞行前完成实名登记并按要求获取相应资质;空域核查到位,通过官方渠道核验拟飞区域是否属于禁飞区或管制空域,涉及机场周边、涉密单位周边、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活动安保区域等情形要严格遵守限制;申报审批到位,确需进入管制空域的依法申请,获批后按程序报告并接受指挥。
对提供陪飞、航拍等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强化资质审查与流程规范,做到“有章可循、照章执行”。
同时,针对特殊主体的管理责任也需压实。
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操控无人机的情形,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全程陪同监护,监护人履行监管责任,避免因操作失当导致事故和违法后果。
随着相关法律制度不断完善,违规飞行的法律代价将进一步提高。
值得关注的是,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对违反空域管理规定、情节较重的行为明确了拘留等处罚措施,释放出进一步强化低空安全治理的信号。
(前景)低空经济、公共服务与消费级航拍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更清晰的规则体系与更高水平的协同治理。
一方面,应持续优化监管服务平台的易用性与覆盖面,推动空域信息更直观、申报流程更便捷、风险提示更及时;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培训机构和厂商应强化“出厂即合规”的引导,通过产品端提示、教程普及和用户教育降低违规概率。
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对守法合规主体提供便利支持,才能在安全可控前提下释放无人机应用潜力。
从泰安三起行政处罚案件可见,无人机不再是"法外之域"。
在技术创新与公共安全的平衡木上,既需要使用者筑牢法律红线意识,也考验着城市治理的智慧。
当每架无人机都能在电子围栏内规范起降,低空经济才能真正释放其社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