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有人要对未成年女孩下死手?法律早就说了,啥理由都不能成为打人的借口

2019年的广州,有个商场打人案,被告就因为是在元旦期间干的坏事,最后刑期被判到了顶格。现在很多人都在问,为啥有人要对未成年女孩下死手?法律早就说了,啥理由都不能成为打人的借口。就像2021年上海判的校园霸凌案,施暴者说对方先骂人,法院照样认定是故意伤害罪。这事给大伙儿提了个醒:遇事保持理性才是真本事。2023年浙江发生的事,有个男的打了个14岁的少年,结果刑期比同类案子多了30%。 平顶山这次的情况更糟,刘某飞和他老婆当街暴打一个15岁的女孩,用拖鞋抽脸,还抄起砖头猛砸人家脑袋。这已经触犯了《刑法》第234条,给人弄伤了肯定得坐牢。监控里能看到女孩眉骨骨裂、一直昏迷不醒。刘某两口子还把郭某等三个路过的人给打了。在公共场所随便打人,这就构成了寻衅滋事罪。像这种一人打多人的情况,法律一般会认定是“情节恶劣”,判五年以下。 事情是2月19日晚上在河南平顶山闹起来的。谁能想到呢?一开始不过是电动车剐蹭了一下,结果闹成了刑事大案。女孩被打得那么惨,肯定得鉴定一下是轻伤还是重伤。根据规定,轻伤判三年以下;要是鉴定成重伤,刑期就得升到三到十年。 未成年人保护法这时候显得特别重要。法律说过,对小孩动粗属于加重情节。平顶山这对夫妻不光打未成年人,还把人家弄成了视力听力损伤。警方通报说已经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这就意味着肯定不能治安调解了。 跟去年河北那个案子比一比就知道差别了。那回双方大人互殴致轻微伤,最后也就是拘留几天;而这次是单方面打孩子,直接触到了刑事立案标准。这种区别正好说明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 值得注意的是事发的时候正好是春节假期。这对夫妻的暴行不光伤害了人,还扰乱了社会秩序。最高法的指导意见说了,在节假日或者公共场所犯罪要酌情从重判。 以前南京有个车祸纠纷的事儿也是这样:车主坚持等交警处理,最后拿到了全责方的赔偿;但平顶山这两口子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等着他们的就是刑事案底、赔钱和子女政审受影响这些苦果。法律不会冤枉好人,但也不会放过坏人。出了事记得先报警,责任认定书比拳头更有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