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权力寻租侵蚀公共资源,扶贫领域成为“围猎”重点之一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显示,马丰胜在担任青海省循化撒拉族自治县委副书记、县长,青海省海东地区行署副专员,青海省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青海省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及由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涉及的人员在扶贫资金拨付、扶贫相关工程承揽等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4056万余元;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 原因:制度笼子需持续扎紧,重点领域权力运行仍存风险点 从案件所涉事项看,扶贫资金拨付、工程项目承揽等环节资金密集、链条较长、参与主体多,若审批分配、项目管理、验收评估等关键流程存在权力集中、监督乏力或信息不透明等漏洞,容易诱发“靠项目吃项目”“靠资金吃资金”等问题。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动摇、纪法意识淡薄,最终由“破纪”走向“破法”。该案时间跨度长,反映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仍需更具穿透力,尤其要防止以“关照”“打招呼”等隐性方式干预公共资源配置。 影响:损害民生福祉与政府公信,扰乱公平竞争秩序 扶贫资金事关困难群众切身利益,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以权谋私不仅直接侵蚀财政资金效能,可能导致资金配置偏离真实需求,还会挤压守法经营主体的机会,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更重要的是,此类案件削弱政策落实的公信力,影响群众对惠民政策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依法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对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鲜明现实意义。 对策:坚持惩治震慑与制度建设并重,强化全链条监管与追赃挽损 本案判决同时明确,对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财物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反映了对腐败“零容忍”和追赃挽损一体推进的导向。法院在裁判中综合考量了未遂情节、如实供述、主动交代部分未掌握受贿事实、认罪悔罪以及积极退赃等因素,依法从宽处理,既彰显法治力度,也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面向治理层面,应深入聚焦扶贫资金、涉农项目等民生资金运行特点,推进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招投标、合同履约、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环节制度化、标准化、公开化,强化财政、审计、纪检监察、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督;加快以信息化手段提升资金流向和项目进度可追溯性,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对关键岗位实行常态化廉政风险排查和任前、任中、离任全周期监督,形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前景:以案件警示推动系统治理,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该案此前已于2025年11月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证据,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和各界群众旁听,体现了司法公开与程序规范。随着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依法惩治与源头防治将更加强调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特别是在公共资金、公共资源、公共工程等重点领域,治理将从个案查处进一步向制度完善、权力约束和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延伸,促进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民生资金关乎群众切身利益;马丰胜案再次证明,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领域必须强化制度约束和监督力度。只有坚持严的基调,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才能确保惠民政策真正落地见效,让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