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两市四地通过国家试点验收:农村公路管养改革迈向规范化智能化

在乡村振兴加快的背景下,农村公路是连接城乡的关键通道,其管理和养护水平直接影响群众出行体验和区域发展质量;2020年9月,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启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入选市级试点,乌审旗、伊金霍洛旗、临河区、磴口县同步入选县级试点。在本次试点验收中,上述地区以若干创新做法和落地成效表现突出,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本。 长期以来,农村公路领域普遍存在重建设轻养护、资金保障不足、技术手段相对滞后等问题。内蒙古借助试点契机,以“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目标,探索出符合本地实际的路径。鄂尔多斯市率先搭建综合管理平台——部署智能感知设备——试点无人值守限高门架和不停车治超系统,推动农村公路从建设到运营的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巴彦淖尔市采取“典型引路”方式,重点打造连接旅游景区、产业园区的示范线路,通过路面修复、完善交通标志等工程,构建旗县—苏木镇—嘎查村三级“美丽农村路”网络。其中,磴口县X714别磴线获评全国“十大最美农村路”,成为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共同推进的代表案例。 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内蒙古累计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资金364亿元、养护资金92.9亿元,新改建公路2.5万公里,实施养护工程3.1万公里。目前,全区农村公路总里程突破18万公里,103个旗县(市、区)全部通一级及以上公路,乡镇和建制村硬化路通达率均达100%,较大规模自然村通畅率提升至89.9%。这些成果持续改善农牧区出行条件,也带动了物流通达、旅游发展和特色产业集聚。 业内专家认为,内蒙古试点经验为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益参考。下一步,应更完善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推广智慧养护等技术应用,并结合各地资源禀赋探索“公路+”模式,更好服务乡村振兴和生态文明建设。随着《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将从“通得了”向“管得好、养得优、服务强”转变,进一步释放县域经济活力。

农村公路是连接城乡、带动发展的重要纽带。内蒙古在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中的实践,提升了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管理水平,也让群众在出行便利、安全保障和通行舒适度上获得更直接的改善。随着改革持续推进、投入更加稳定,内蒙古农村公路将更好服务农牧区生产生活,为乡村全面振兴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