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党中央给我国建设高水平法治社会指明了道路。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调研南京时,就认可了融合海事司法和行政监管资源来化解水上事故纠纷的“枫桥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淑梅透露,“一站式”解纷中心建设的推进,正是对基层成功做法的提炼与升华。截至2025年底,全国已建起60多家这样的中心,网络覆盖了沿海和长江等主要水域。 最高人民法院与交通运输部这次联合发布了一份重要意见,把水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向了系统化、规范化的新阶段。为了满足群众对高效解纷的需求,这份文件就是针对当前水域治理中的痛点制定的。传统的纠纷解决模式有时太慢、太散,难以适应现代化的需求。而这个机制旨在构建一个集成、便捷、权威的平台。 长江流域是这次工作的重点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和交通运输部通过制度化协作,把监管资源、司法资源与社会调解资源进行了优化配置与高效协同。核心在于搭建“海事法院+海事系统”的主体框架,并广泛联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多方力量。 针对提升整体效能,《意见》部署了六项具体任务:一是从源头预防做起,通过走访和普法消除隐患;二是突出调解优先,力争把大多数纠纷解决在诉前;三是提升调处效能;四是优化功能布局;五是深化信息互通;六是加强人才培养。 为了确保任务落实,《意见》提出了四项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建立沟通机制、健全评价机制以及加大宣传力度。这种结合了司法与行政资源的做法不仅保障了航运安全和产业发展,也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了样本。随着意见的实施,一个更加高效公平的水上法治环境有望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