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蕾特尔·埃里克在1975年的时候,本来打算给美国怀俄明州拍部纪录片,结果计划才刚开始,伴侣就突然去世了。这事儿太突然,她也没想跑,反而觉得可以就着这股子劲头,在这片被人说跟月球一样荒凉的地方扎下根来。她在这儿一待就是几十年,看天看地看动物,心里头琢磨的全是生命到底是个啥。 这个作家写起东西来可不像有些作家那样瞎浪漫,她就是把牧场里的粗活细活都写了进去。比如说马儿踩泥坑救人的场景,旁边可能就是被踢一脚;狗找到被丢的牛娃子,那头刚生完的母牛也不见得会心疼娃。这些事儿看着挺惨,但其实就是在说这世界怎么运作的。你得养牲口,还得负责它们的死活,生死那是逃不掉的。 埃里克跟动物处久了发现,这里面有一种特别纯粹的情感。大家都不说废话,只用眼神互相看着。在这种眼神里,啥身份、财产都没用了,剩下的就是心里头的那种直接的感觉——要么不服气,要么害怕,要么就很平静。她觉得这是一种“精简到极致的同情心”,既坦率又尊重。 她也不喜欢有些城里人来这儿搞搞情调。有的外来者把动物当成宠物或者玩具摆弄,这就不对头了。在牧场里不是这样的关系,是大家一起干活、吃苦,这才叫过日子。 这种对自然的态度让她觉得,自然就是在邀请大家当回自己。在那个旷野里头,她找回了自己那个“内心的动物”,不再去想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了。 现在大家老嚷嚷要回归自然、找心灵的安宁,其实真正的慰藉不一定在那种温柔的想象里。你得把所有的伪装都扒掉,勇敢去面对真实的样子才行。 在格蕾特尔·埃里克的笔下,美国怀俄明州不仅是个地理名词,更是一个哲学大课堂。她通过亲身经历告诉我们:“失去是一种奇怪的充实;绝望清空了,就会变成对生命无止境的渴望。”这种从极度荒凉中长出来的生命力,让她的作品充满了深刻的力量。她就像荒野里的一块石头一样实在地响着,问我们到底该怎么活着、怎么相处,还有在没有任何装饰的情况下我们到底是谁。这事儿不光是写自然文学那么简单,更是对咱们这个时代精神状态的一次有力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