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出台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强化全链条治理 严禁学校瞒报谎报严重欺凌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持续深化的背景下,河北省通过地方立法形式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此次出台的《河北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共设六章四十八条,其核心在于破解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中存在的责任模糊、联动不足、干预滞后等突出问题。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频发态势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最高检2025年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校园欺凌类案件连续三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其中近四成存在校方处置不及时现象。河北省教育厅专项调研发现——部分学校因担心影响考评——对欺凌事件存在"内部消化"倾向,导致问题升级。 针对该现状,《条例》创新建立分级处置机制:要求学校制定包含预防教育、早期预警、事件认定、分类处置的全流程工作规范;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人采取差异化管教措施;特别强调对严重欺凌行为必须24小时内向公安机关和教育行政部门"双报告",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李政辉指出:"强制报告制度的确立,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可报可不报'的模糊地带,为及时干预恶性事件提供了制度保障。" 除强化校园治理外,《条例》还着力构建社会化支持体系。一上明确民政部门应当培育专业社工机构,建立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工作站;另一方面规定司法行政机关需完善12355热线与110、120等应急系统的转介机制。这种"行政力量+专业组织+公众参与"的协同模式,在省级立法层面尚属首创。 值得关注的是,新规对家庭教育责任作出细化要求。明确父母或其他监护人需参加家庭教育指导课程,对失职监护人建立"黑名单"制度。这与今年1月实施的《家庭教育促进法》形成呼应,体现立法层面的衔接配套。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周晓虹分析认为,该条例具有三个显著突破:首次将社会工作专业力量纳入地方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欺凌事件分级响应标准;实现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的制度性衔接。"这种立体化防治网络的构建,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地方立法提供了重要参考样本。"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关乎家庭幸福和社会治理。通过地方立法明确报告义务、完善协作机制、加强专业支持,是将预防工作制度化的关键一步。只有确保每起欺凌事件都能及时发现、依法处理、有效矫正,让每个需要帮助的孩子得到支持,才能真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