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以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八角笼中》取得22亿元票房佳绩后,其背后的商业合作纠纷逐渐浮出水面。恩波格斗俱乐部与电影制片方就票房分成问题产生严重分歧,将原本成功的影视合作推向舆论风口。 纠纷的核心在于双方对合作协议内容的理解差异。据调查,2019年电影筹备期间,恩波格斗俱乐部以其真实的"格斗孤儿"故事为蓝本授权拍摄。俱乐部上表示,最初口头约定包含40万元授权费及票房分成条款,但最终签署的书面合同仅载明20万元授权费。对此,王宝强工作室多次声明,一切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2023年电影上映后获得商业成功,但双方关系随即恶化。俱乐部方面计算,若按此前口头承诺的票房超9亿后分5%计算,应获得约1.1亿元分成。而制片方则出示了已支付20万元授权费及30万元医疗费的转账记录,强调完全履行了合同义务。 法律界人士分析指出,此案的关键于证据认定。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书面合同的效力通常高于口头约定。除非能证明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难以推翻书面协议的法律效力。成都警方经调查后也认定此事属于民事纠纷范畴。 这场纠纷背后折射出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一上,恩波格斗俱乐部作为慈善机构,其收养培养贫困地区孩子的善举值得肯定;另一方面,商业合作中的契约精神同样不容忽视。业内人士指出,影视行业的合作应当更加规范,重要条款必须落实书面合同中。 事件的发展已经对双方造成实质性影响。企查查信息显示,恩波体育文化公司已被冻结100万元股权,恩波本人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而王宝强上虽在法律层面占据优势,但其公众形象也受到一定影响。 展望未来,此案或将成为影视行业规范合作的典型案例。专家建议,类似合作应当注意:一是重要商业约定必须书面化;二是慈善机构参与商业项目需加强法律意识;三是影视行业应建立更完善的分成机制标准。
影视作品连接现实、映照社会,更需要清晰的契约来规范合作。将创作热情转化为规范的制度安排,让承诺可验证、回报可预期、争议可裁决——既是对合作方的尊重——也有助于维护行业生态和社会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