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治理非负担而是资产 农村环保需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近期,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直指少数农村地区在污水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粪污处置、生活垃圾管理等方面存在欠账。

有的项目推进缓慢,有的设施建而不用,有的整治“雷声大雨点小”。

这些问题提醒各地:农村生态环境治理仍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短板,必须以更严要求、更实举措补齐。

问题上看,通报案例呈现出几类共性:一是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管网不配套、处理能力不足,导致雨污混排、污水直排时有发生;二是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薄弱,粪污乱堆乱排、还田利用不规范,面源污染风险上升;三是生活垃圾收集转运体系不健全,部分区域存在随意倾倒、简单填埋等现象;四是工程“重建轻管”,建成后缺运维资金、缺管理队伍、缺制度约束,导致设施闲置或低效运行。

原因分析,既有发展阶段的客观制约,也有主观认识和治理方式的问题。

其一,一些地方仍把生态治理当作“突击任务”,更看重短期可见的工程量和“形象进度”,忽视长期运行维护和制度建设,导致投入难以转化为持续成效。

其二,治理思路碎片化,污水、垃圾、粪污、黑臭水体、土壤等问题分头推进,缺少区域统筹与系统治理,出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

其三,部分地区资金保障与专业能力不足,尤其在欠发达地区,运维经费、技术人才、监管力量相对薄弱。

其四,群众参与不充分,村规民约、自治机制、公共监督等未能有效发挥,导致治理成果易反弹。

影响层面,农村生态环境问题看似“点多面广”,实则牵动粮食安全、乡村产业、群众健康和公共治理能力。

污染治理不到位,直接损害农村人居环境,增加黑臭水体、病媒生物、土壤与水体污染风险,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群众生活品质。

更深层看,环境短板会制约乡村产业升级与要素集聚:生态形象受损,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业态难以做大;资源循环利用不足,绿色低碳产业链难以形成;基层治理失效,则会削弱群众获得感,影响乡村全面振兴的内生动力。

对策上,要把农村治污放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框架中统筹推进,推动从“工程建设”转向“制度+能力+产业”并重的长效治理。

一是压实责任、补齐机制。

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的责任链条,明确项目建设、运行维护、资金保障、监管考核各环节要求,推动设施“建得成、用得上、管得好”。

对已建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坚决纠治闲置、低效等问题,形成可复制的运维标准和资金安排机制。

二是分类施策、因地制宜。

农村类型差异明显,城郊村庄、中心村、偏远自然村应采用不同技术路线与投入强度,避免“一刀切”“铺摊子”。

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地区,可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的系统性和标准化水平;在分散居住地区,可探索低成本、易维护的就地处理模式,突出实用管用。

三是系统治理、协同推进。

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黑臭水体整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土壤风险管控统筹考虑,与农业现代化、农村建设一体谋划,减少重复投入和相互掣肘。

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相结合,把治理重点从“末端收拾”前移到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四是把治污与增收结合起来。

实践表明,生态治理并非“发展包袱”,而是可转化、可增值的资产。

比如通过集中处理畜禽粪污发展沼气发电、生产有机肥,既减排又形成循环产业链;通过治理水体、改善景观,带动休闲旅游、乡村民宿、特色农产品销售,实现生态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

关键在于以市场化、产业化方式提升治理的可持续性。

五是发挥群众主体作用。

农村环境治理要为了群众,更要依靠群众。

把村民参与嵌入规划编制、项目建设、运行监督全过程,用村规民约、积分制、红黑榜等方式增强公共意识与行为约束,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

对破坏环境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和实用技能培训,提高治理的社会基础。

前景判断,随着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将从“补欠账”转向“提质量”,从单项整治转向系统提升。

从短期看,督察通报将倒逼各地加快整改,推动项目落地和运行见效;从中长期看,治理重心将更多聚焦长效运维、资源循环利用和乡村绿色产业培育。

只要坚持久久为功,把治理能力建设与产业发展、基层治理同步提升,农村的绿水青山、田园风光将更有条件转化为乡村振兴的持久动力。

当最后一处黑臭水体完成治理、最后一个村庄实现垃圾闭环处理,我们留下的不仅是监测数据达标的成绩单,更是支撑永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这场关乎乡土文明重塑的生态革命,正在用事实颠覆传统发展逻辑——环境保护从来不是现代化的绊脚石,而是高质量发展最坚实的跳板。

在迈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征程上,每一份生态资产的积累,都将成为子孙后代最珍贵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