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裁判文书上网应保留法官姓名和案号

裁判文书上网后把法院、案号、审判长等信息用符号替代了,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近日把这件事给说清楚了,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应该保留法官的姓名和案号,上网是原则,不上网是例外。这个裁判文书上网制度从2013年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开始,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最近有人注意到一些文书隐匿了信息。多位资深法官和法律学者也说,除了法律规定不公开或者需要匿名的情况外,裁判文书上网时要写明法官姓名和准确案号是常规做法。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已经发展了十多年,成果明显。但法院内部在实际操作中面临一些压力,比如当事人或舆论不当关联法官个人、增加司法成本等。最高人民法院这次回应重申了上网原则,要求相关法院进行核查和整改。 这个现象引起了很多讨论。相关报道说这类情况涉及多个省份,数量累计约数万篇,近年来还有所增多。律师在代理案件时也可以引用已公开的类似判例与法官进行专业沟通。如果关键信息缺失的话,会削弱文书的公信力。这次事件也提示各级法院要执行统一规范确保制度落地不变形、不走样。司法公开是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尺,裁判文书上网的规范性直接关系到公众对司法公正的感知和信任。 中国从早期有选择地公布典型裁判文书到2016年修订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开范围与例外情形这些年制度框架日益完善。相关规定界定了涉及国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调解结案等不宜公开的情形也对婚姻家庭等信息范围作出了规定其根本目的是推进司法透明同时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这次关注和规范体现了中国司法机关持续推进阳光司法的决心展望未来只有坚持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实质公开才能让每一份上网的裁判文书都成为彰显公平正义传播法治精神的载体为提升司法公信力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