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咱聊了高温津贴跟防暑降温费,好多人分不清楚。说白了,这是两个概念,一个是国家强制发的,一个是单位自己发的福利,这两种钱在财税处理上差别挺大。 先说高温津贴。按照规定,只要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度以上的高温天气干户外活儿,或者是室内温度没法降到33度以下,单位就必须发钱。这部分钱必须算进工资总额里头,不能拿饮料或者别的啥东西来顶。2022年各地的标准不一样,比如说陕西是每天25元,从6月1日一直发到9月30日。上海是每个月给300元,一共发4个月。北京给得更细,室外作业的每月不低于180元,室内的不低于120元,发6到8月这三个月。海南最持久,每天10元,能发到10月呢。不过呢,这些数字是2022年的老黄历了,各地现在都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呢。 算账的时候这块得注意,把钱记在生产成本或者制造费用里。实际发钱的时候再转给银行存款就行了。个税方面也有说法,不管给多少钱,都得算进当月的应纳税工资总额里扣税。企业所得税这块也挺好处理,《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说了,合理的工资薪金都能税前扣除。 再来聊聊防暑降温费。这个就不一样了,是单位自己的福利项目。给不给、给多少都是单位说了算。性质上这是关怀员工的行为,不是强制的劳动报酬。这部分钱在会计上是记在管理费用或者生产成本里的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里的。 比如说陕西那边就有例子。从6月15日开始发到9月15日(陕北是6到8月),党政机关还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岗人员都能领。干活的室外人员每天15元,其他室内的人员每天10元。钱的来源也不同: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同级财政在部门预算里列支;企业自己掏腰包的部分就在成本费用里列支了。 企业所得税这块也有说法:国税函〔2009〕3号文规定了防暑降温费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只要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就允许税前扣除;超过的那部分不能扣。不过有个例外是劳保支出的东西——比如发的工作服、防晒服这些——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不受14%那个上限的限制。 个税这块也得提醒一下:要是从福利费、工会经费里发的防暑降温补贴是人人有份的那种,那就得算进个人综合所得里交税;要是那种没发给所有人的补贴(比如只给干高温活儿的一线员工),就可以先不交税。 最后说说维权提示:最近好多地方都有劳动者中暑甚至是死人的事儿发生了。全国总工会已经发话了,要求各级工会把防暑降温这事当成日常工作来监督。企业这边要提供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饮料和药品;每天至少得检查一次员工健康状况;工作场所要是温度超过了33度,就得立马停了露天作业;还得把中暑应急预案建起来定期演练。要是员工没收到高温津贴或者被强制加班了,就赶紧找工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举报吧。 这大热天的避暑度夏啊,不光是政策撑腰那么简单,大家自己也得长点心眼儿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