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出台 绿色转型迈出制度型开放关键一步

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也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驱动力。

党的二十大将绿色发展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多次强调"双碳"目标的引领作用。

在此背景下,财政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应运而生,成为将中央战略决策转化为可操作、可考核、可验证的市场规则的关键制度桥梁。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在气候相关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明显短板。

标准不统一、口径各异、披露碎片化等问题普遍存在,这不仅影响了政策效能的精准传导,也制约了金融资源对绿色产业的有效配置,更不利于中国企业在全球绿色竞争中展现真实价值。

正是这些现实困境,催生了统一规范的迫切需要。

绿色转型既是发展方式之变,也是治理能力之变。

以可持续披露准则为抓手,把宏观目标转化为可执行、可检验的企业行动,把政策导向转化为可比较、可核验的市场信息,才能让“减排责任”与“发展机遇”在同一套规则下清晰呈现。

随着制度不断完善、企业能力持续提升,规范透明的气候信息披露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