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监管持续深化助力高质量发展:截至2025年底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

在2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了一组关键数据:截至2025年底,全国市场监管系统累计为4579万户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较上年同期增长显著。

这一成果标志着我国信用监管体系建设进入新阶段,成为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支撑。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深度发展,信用缺失导致的交易成本高企、资源配置低效等问题日益凸显。

部分企业因历史信用记录影响融资贷款、参与招投标等经营活动,严重制约了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将信用监管作为基础性工程,通过系统性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在数据治理方面,监管部门着力打通信息孤岛,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54.6亿条,实现跨部门共享122.7亿条。

通过制定《企业信用数据项要求》等规范,建立起覆盖全国6400余万户企业的信用风险分类体系。

数据显示,该体系使高风险企业问题发现率提升至85%以上,而对低风险企业检查频次下降40%,实现监管资源精准投放。

针对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的平衡问题,监管部门创新实施"宽严相济"策略。

一方面将1.49万户严重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另一方面通过"信用修复服务年"等专项活动,帮助近1800万户企业完成合规整改。

这种差异化监管模式,既维护了市场秩序,又为企业提供了纠错机会。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企业信用指数连续三年保持增长,2025年达到162.66的历史高点。

这一指标综合反映企业履约能力、守法诚信等维度,其稳步提升印证了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邓志勇表示,信用要素正在向优质企业加速集聚,预计2026年将拓展信用在跨境贸易、产业链协同等新场景的应用。

信用是无形资产,也是有形财富。

市场监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精准监管、服务优化和预期引导,将"无形信用"转化为服务发展的"有形动能",这一创新实践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市场监管的新理念、新方法。

4579万户经营主体的信用修复成果,不仅是监管工作的重要成就,更是我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市场活力不断释放的生动写照。

在新的发展阶段,继续深化信用监管改革,完善信用体系建设,必将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市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