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高标准农田建设进入由“重建设”向“建管并重、以管促用”转段的关键时期。随着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工程设施类型多、分布广、使用频次高,若管理链条存断点,容易出现建成后管护责任不清、资产底数不明、设施运行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资金绩效与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 原因:一上,农田水利、田间道路、灌排、防护等设施跨领域属性明显,涉及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财政、审计等多个部门,若缺少统一规则与协同机制,容易形成“各管一段、衔接不足”。另一方面,基层项目管理主体多元,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参与程度不断提高,但项目法人责任、调整程序、验收移交等,仍需要更加清晰的制度边界与刚性约束,确保标准不降、进度不拖、质量可控。 影响:此次东港区对项目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意在通过制度牵引补齐短板、固化经验。新规以农业农村部有关质量管理要求以及省、市对应的文件为依据,结合区情对制度进行系统化设计,覆盖“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资产移交—建后管护”全过程,推动从工程建设质量向综合治理效能延伸。对提高耕地质量、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具有直接支撑作用,也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与规范性。 对策:围绕“建得好、管得住、用得久”,东港区在制度上突出三项关键举措。 其一,强化资产管护,打通建后管理“最后一公里”。新规增设“项目资产移交”内容,将以往分散条款进行整合,明确移交范围与流程,推动资产形成、验收、移交、管护闭环运行。通过制度明确灌排、道路、防护等多类设施的移交管理要求,并强调移交后纳入村集体经济账户管理,有助于摸清资产底数、落实管护经费和责任主体,避免“建而不管、坏而无人修”的风险。 其二,细化部门职责,提升协同治理能力。新规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与水利部门在高效节水灌溉、智慧灌溉技术服务等上协同发力,推动建设标准与后续运行相衔接;强调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共享“三区三线”成果、协同办理新增耕地核定,增强项目与国土空间管控的匹配度;同时明确审计监督对招投标、合同履行等环节的约束,强化全过程合规管理,提升项目透明度与风险防控水平。 其三,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管理重心下沉。新规提出项目法人原则上由镇(街道)、新型经营主体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担,既顺应基层治理与农业经营方式变化,也有利于将管护责任与受益主体绑定,形成“谁受益、谁管护”的内生动力。对项目调整设置“不得减少上级任务、不得降低标准、不得延迟竣工”等刚性要求,强化底线约束,确保建设目标和质量标准稳定落实。 前景:从长期看,高标准农田不仅是工程项目,更是提升农业基础能力的系统工程。东港区自2019年以来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17万亩,进入“扩面提质、建管并重”的新阶段。随着新规落地实施,若能同步完善配套细则、强化培训与宣传解读、建立常态化巡查与绩效评价机制,并结合数字化手段提升工程信息化管理水平,将深入促进设施稳定运行和节水增效,提升农业抵御旱涝灾害能力,带动粮食产能巩固提升。同时,资产规范移交与村集体账户管理的制度安排,有望推动农村公共资产管理更加清晰透明,为乡村治理和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从"田成方、渠相连"的物理改造,到"权明晰、管长效"的制度创新,东港区此次政策升级折射出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中的治理智慧。在耕地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的背景下,通过精细化管理制度释放土地潜能,不仅是端牢"中国饭碗"的现实需要,更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支点。这片沃野上的实践,正为农业高质量发展书写着新时代的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