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通过创新调解,妥善化解了一起因餐饮场所安全隐患引发的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的顺利解决,既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了参考。事件发生于今年1月,杨某等7名消费者在历城区某餐饮店就餐时,集体出现一氧化碳中毒。事发后,消费者报警并分别就医,经诊断均确认为一氧化碳中毒。由于赔偿问题与商家分歧较大,7名消费者最终联合起诉该餐饮店。 案件暴露出餐饮行业安全管理的短板。餐饮经营者对消费者就餐安全负有法定义务,而此次中毒事件反映出该店在通风设施维护、隐患排查等存在明显不足。事后,商家处理不够及时,仅同意承担医疗费用,对误工费等合理诉求持拒绝态度,矛盾随之加剧。 历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涉及生命健康权、关系多名消费者切身利益,且原告情绪波动较大,尤其一名未满5岁幼儿的家长对孩子后续健康影响十分担忧,传统诉讼程序难以及时纾解矛盾。法院随即将案件委派至综治中心启动调解程序,由资深法官牛芳全程指导,推动纠纷尽快化解。 调解的关键在于准确把握各方诉求与心理预期。经了解,原告的核心诉求是由被告赔偿中毒造成的全部合理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等;商家则因首次遭遇此类事故、缺乏处置经验且对诉讼风险认识不足,采取了较为防守的态度。针对僵局,承办法官采取分阶段、分重点的调解方式推进。 首先,以未成年人保护为切入点。针对幼儿家长对孩子可能存在长期影响的担忧,法官进行单独沟通,重点释疑安抚,并在赔偿安排、后续复查与保障等事项上推动形成更具可执行性的方案,先稳住关键当事人情绪。 其次,对商家开展针对性法律释明。法官结合餐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生命健康权保护要求及未成年人保护涉及的规定,明确其应承担的责任。同时通过案例对比、风险测算等方式,将继续诉讼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商誉影响以及时间与经济成本清晰呈现,促使商家认识到主动调解更有利于止损和解决问题。 在上述工作推进下,商家态度逐步转变,从拒绝到愿意协商。当第一名原告(幼儿家长)与被告达成和解并当场领取全部赔偿款后,调解局面明显打开。其他原告看到解决路径与兑现结果后,抵触情绪缓解,开始主动沟通。法官与调解员随后逐一协商,最终促成7名原告与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当场足额支付全部赔偿款项。 该案显示出调解在此类纠纷中的效率与价值。相较于诉讼的对抗性与周期性,调解通过充分沟通与依法协商,在更短时间内促成解决,既维护了消费者权益,也避免矛盾长期对立。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该案的妥善化解,是以法治方式回应民生关切的具体体现,也为处理消费者权益与经营者责任之间的矛盾提供了可借鉴的路径。守住安全底线、健全纠纷化解机制,才能更好保障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