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基层司法如何既守住法治底线又传递人文温度?
罗山县人民法院灵山法庭法官赵保玉用办案笔记给出了答案。
这位85后法官承办的系列案件虽法律关系简单,却因涉及传统观念、生计保障等深层矛盾,成为检验基层司法效能的"试金石"。
问题:基层治理面临"三难"困局 当前乡村纠纷呈现"法律判定易、实质化解难""权益界定清、执行兑现难""是非标准明、观念转变难"的新特征。
如赵保玉处理的农民工欠薪案,判决虽可确认债权,但濒临破产的砖厂缺乏偿付能力;军属祖坟柏树被毁案中,经济赔偿难以弥补情感创伤;而因风水迷信引发的迁坟纠纷,更暴露出传统观念与现代法治的碰撞。
原因:单一司法手段存在局限性 分析表明,62%的乡村纠纷需结合乡规民约化解(据2024年最高法年报)。
赵保玉在实务中发现:"机械适用法律可能激化矛盾,单纯强调调解又会削弱司法权威。
"其承办案件80%涉及民生保障,当事人往往更关注"事情如何解决"而非"法条如何规定"。
这种特殊性要求司法工作者既当"裁判员",更要做"调解匠"。
对策:构建"三维一体"解纷模式 赵保玉探索出"情理法交融、多方联动、源头治理"的工作路径:在农民工欠薪案中,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促成劳资双方达成阶梯式还款协议;处理军属权益纠纷时,创新引入"乡贤评议团",将法治教育与拥军优属政策结合;针对迁坟引发的家族矛盾,则通过"族老说理+心理疏导"双轨并进,最终促使当事人自愿恢复墓地原状。
影响: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升级版 该实践取得显著成效:灵山法庭2024年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提升37%,案件自动履行率达91%。
更可贵的是,赵保玉总结的"五步调解法"(倾听诉求-厘清争议-共情引导-方案共创-履行保障)已被编入省高院培训教材。
其工作法印证:基层司法既要"坐堂问案"更需"巡回调处",既要"明断是非"更要"修复关系"。
前景:为乡村治理现代化提供司法方案 随着《乡村振兴促进法》深入实施,此类实践具有重要推广价值。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指出:"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需要更多法官走出‘法律舒适区’,在基层实践中培育‘社会诊疗’能力。
"赵保玉的探索表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命力,正在于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赵保玉的故事是新时代基层司法工作者坚守初心的真实写照。
在法槌与判决书之间,他选择了倾听与共鸣;在法律底线与现实困难之间,他找到了情理法的平衡点。
这不是对法治的背离,而是对法治更深层次的理解与践行。
当越来越多的基层法官能够像赵保玉一样,用共情化解纠纷,用耐心解开心结,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司法的价值,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幸福感也就会更加充实与真切。
这正是基层司法工作的应有之义,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