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主题发布会,系统展示了近三年来以文化建设赋能检察履职的显著成效。
这一举措标志着浙江检察机关在推进文化强检、文化兴检上迈出了新步伐。
文化建设为何成为检察工作的重要课题?
这反映了新时代对司法机关工作的新要求。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构,不仅要依法履职,更要通过文化建设提升检察工作的价值引领作用,让司法更好地服务人民、教育人民、引领人民。
浙江检察机关的实践表明,文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并非割裂的,而是相互促进、相互赋能的关系。
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浙江检察机关取得了显著成绩。
2023年以来,该机关依法起诉倒卖、盗掘文物等犯罪21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492件,有力推动了全省324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工作。
其中,周某某等13人盗掘古文化遗址案、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保护专案、督促保护京杭大运河历史文化街区行政公益诉讼案等典型案件,充分体现了浙江检察机关对文化遗产的坚决维护。
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打击了违法犯罪,更有力保护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最高检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和文物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典型案例的入选,充分说明了浙江检察机关工作的示范意义。
网络空间治理是当代文化建设的新领域。
浙江检察机关积极适应互联网时代的新情况,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网络水军"造谣等犯罪行为,共起诉利用网络实施犯罪685人。
杨某某等人操纵"网络水军"传播虚假信息案等典型案件的办理,有力维护了网络秩序,营造了清朗的网络文化空间。
这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在维护文化安全、文化秩序中的重要职责。
文化建设的生动实践更体现在各地检察机关的创新探索中。
湖州吴兴区检察院深入挖掘沈家本法治文化的当代价值,孕育出"吾心为民""吾心春燕""吾心公益"等特色品牌,形成了党建业务融合的良好局面。
这一做法说明,本地化、特色化的文化建设能够更好地激发检察机关的内生动力。
在全省范围内,"思敬学堂""睿检思辨""南检青年汇"等学习型文化品牌不断涌现,通过微型党课、文化论坛、圆桌会、兴趣小组、实务沙龙等多种形式,形成了"检察官教检察官"的生动机制。
这些品牌的建设,既提升了检察队伍的专业能力,也强化了检察机关的文化自信。
今年5月至12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的"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征集展示活动,充分展现了全省检察机关的文化创新成果。
嵊泗县检察院的"海上嵊蓝护渔远航"、台州市检察院的"和合检守"等品牌项目,体现了地方检察机关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的能力。
宁波市检察院推出的"小案不小办"品牌,践行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理念,将小案中的大政治、大民生、大情怀充分挖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上源于浙江检察机关对文化建设重要性的深刻认识。
文化已不再是检察工作的点缀,而是融入每一起案件办理、扎根于每一位检察官职业信念的内核力量。
通过文化建设,浙江检察机关提升了司法的人文情怀,增强了检察工作的感召力和认同度,使"软实力"真正转化为了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当青瓷碎片上的千年釉色与公益诉讼文书上的鲜红印章相遇,当数字屏幕里的舆情监测与古籍善本中的司法智慧交融,浙江检察机关的实践揭示出:法治文明的建设既需要刚性的制度约束,更离不开文化的柔性滋养。
这种双向赋能,正是新时代法律监督体系现代化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