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节前向用人单位发出监督提示函:稳工资、保休假、守安全,护航春节用工

春节临近,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淄博市总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近日向全市用人单位发出专项提示函,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的劳资纠纷问题作出系统性规范部署。 工资支付上,文件明确要求各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特别强调工程建设领域要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确保农民工春节前足额领取工资。该要求的出台,源于近年来建筑行业欠薪问题频发,尤其是岁末年初成为劳资纠纷高发期。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共查处欠薪案件较上年增长12%,其中建筑业占比超过四成。 针对节日用工特点,文件对短期用工和兼职岗位的薪资结算作出专门规定。要求明确结算标准和时限,禁止设置不合理条件克扣报酬。这一规定直指部分服务企业利用"临时工"身份规避劳动法责任的现象。专家指出,随着灵活就业规模扩大,此类权益保障空白地带亟待规范。 休息休假权益保障是另一重点内容。文件严禁强制加班,确需加班的必须依法支付报酬或安排补休。特别对餐饮、文旅等服务行业提出排班指导,这些行业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后迎来客流高峰,员工超时工作问题突出。2025年春节假期全国旅游人次恢复至2019年水平,部分景区员工连续工作时间超过12小时。 安全生产上,文件要求企业配齐防护设施,加强培训管理。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特别提出工作时长限制,防范疲劳作业。这一要求具有现实针对性,据统计,外卖骑手交通事故中,超七成与疲劳配送有关。 为保障政策落地,淄博市建立了多部门协同机制。工会组织将联合司法、人社等部门,运用"一函两书"监督制度和多元化解机制,为职工提供全方位维权服务。这种"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工作思路,反映了新时代劳动关系治理的创新。

春节期间职工权益保障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淄博市总工会的这份提示函,既是对用人单位的规范要求,也是对职工权益的郑重承诺。通过主动出击、提前预防、多方联动,工会组织正在将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做在前面、做在细处。这种主动担当的姿态,不仅能够有效防范劳动关系风险,更能让广大职工在春节期间感受到制度的温度和组织的关怀,为新一年的和谐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