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骗子拿的诈骗财物不用追回去

北京泽亨律师事务所胡磊律师指出,这次西安的雷某和南京那位女子遇到的问题,关键点在于卖家是不是“善意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还有公安部一起发的那个《意见》,如果是别人善意拿的诈骗财物,是不用追回去的。胡磊分析说,只要能证明买卖是真的、价格也合理,卖家还不知道钱是哪儿来的,那就符合条件了,有权要求解冻账户。 现实中这类事儿挺多。就拿南京那个例子说吧,她卖掉劳力士表拿到32万元,结果第二天因为钱有问题好几张银行卡都被冻结了。西安这边也是一样,雷某本来是想卖块劳力士手表凑16.4万元治病钱,结果钱到账了银行账户就被湖南益阳警方给封了。警方发现这笔钱其实是电信诈骗来的。雷某家里经济条件差得很,因为得了癌症才不得已卖东西。买家当时说银行对公转账下班了不方便,就让终端买家直接给钱。雷某看了对方的营业执照觉得没问题就同意了,收了钱把表交了。 警方办那个诈骗案子的时候查到了这笔款子就给冻结了。他们说因为这笔钱没经过平台监管,直接跟诈骗受害人挂钩了,案子还没破,所以得先把账封了。他们也试过让雷某跟受害人商量分损失的事儿,不过没谈拢。法律人士说这类交易风险很大。现在很多人因为费率或者方便起见不选平台担保就直接线下交易,这样很容易出麻烦。 要防范这种纠纷关键还得靠平台管得严一点,加强教育提醒。治病的钱要是跟涉案资金混在一起了,那当事人可就惨了。这事儿不光是给大家提个醒儿,也给司法机关出了个难题:在打击犯罪的时候怎么保护好心的第三方?对于公安机关来说冻结账户是为了追赃,“法大于情”是依法办事的原则。 但怎么在法律范围内既讲人情又讲道理呢?这就得看执法的智慧了。为了构建安全的数字经济环境,光靠完善制度和部门协作还不够,必须找到打击犯罪和保护权益的平衡点才行。这起事件也反映出现在二手平台在风险防控上有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