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凭什么还能得到赔偿?

咱们先说说那个在朋友圈卖减肥产品的T某,有人买了他4000元的货,没吃两口就觉得不对劲,拿回去说要退钱,还得按十倍价钱赔偿。这事儿最后闹到了公安县人民法院。你以为这事好办?法院一看就觉得这案子不简单,发现几个蹊跷地方。 这产品本身就是“三无”,连厂家和日期都没有。更让人没想到的是买家C某,他不是普通消费者,三五年前在全国各地打了几十场官司,这次还一口气买了好几处的同类产品。面对这种特殊情况,法官没急着下判,而是叫双方来调解。 法官给T某讲清楚了违法的严重性,也告诉了C某法律上的规定。最后双方达成协议,T某把货款退了,赔偿金也当场给了。 案子虽然结了,但大家最想知道的是,“知假买假”的职业打假人凭什么还能得到赔偿?难道是在变相鼓励大家钻空子吗?其实法律在这里对食品药品领域有特殊保护。 因为食品药品关系到人命关天的事,所以法律对质量标准卡得严、处罚也重。“退一赔十”的规定就是专门为了吓唬那些卖问题食品的人。最高人民法院也有规定说了,哪怕买家知道东西有问题还要买,只要是食品药品纠纷,卖的人就没法用这点来抵赖。 当然啦,最新的解释也考虑到不能让职业打假变味儿。如果你就是图省事吃了几包零食去索赔,法律支持你;但如果你是成吨进货想靠打官司赚钱,那性质就不一样了。 这个案子也给我们提个醒:消费者别当法盲,不管知不知情买了不合格食品都能找老板算账;经营者也别贪心,在食品这一块千万别碰“三无”产品和假货,不然高额赔偿加上行政处罚甚至坐牢都等着呢。3·15这一天可不只是个日子,更是一种态度,咱们得一起用法律武器守住咱们“舌尖上的安全”。The End一审:胡晓君 /二审:张荣 /三审: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