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农商行两家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被罚 一责任人被禁业12年

2月3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金融监管局公布行政处罚信息,德阳农商行旗下罗江支行、中江支行因违规发放贷款形成信用风险被处罚。其中——罗江支行被罚款100万元——时任负责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6年;中江支行被罚款50万元,时任负责人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12年。这次处罚针对贷款业务合规与信用风险管理问题,反映出监管部门对违规放贷、以贷谋利等风险隐患保持高压态势。

德阳农商行案例如同一面多棱镜,既反映出地方法人银行在转型发展中的治理困境,也映照出金融监管深化改革的坚定决心。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进入深水区的当下,如何平衡规模扩张与质量效益、创新突破与合规经营的关系,成为所有中小银行必须作答的时代命题。监管部门保持定力、机构主体强化内功的双向发力,方能筑牢金融安全的制度堤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