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民工签3万冒牌货借条上写了个“方某”

“把字签下了,可能也得还钱。”红网时刻新闻3月4日的报道里,通讯员孙百灵和王帷蘅告诉记者,这是一个发人深省的民间借贷故事。2023年,潘某对李某说要发民工工资,向他借了3万元,还在借条上写了个“潘某、方某”。可这时潘某跟妻子方某早就离了婚。为了赶紧把钱拿到手,潘某把朋友朱某找来,让他冒充方某签了名。李某信以为真,给朱某转了3万元。谁知道到了2025年4月,李某发现借条上的“方某”根本是冒牌货。这时候潘某已经还了24200元,但剩下的9982.58元一直赖着不给。 临湘市人民法院的判决让大家明白:出借钱的人最好先核对身份;要是碰上骗子不肯承认,就得抓紧时间去维权;如果超过一年都不去管,后悔就晚了。对于那名假签字的朱某和实际花钱的潘某来说,他们两人得一起还剩下的9982.58元本金和利息。法官也提醒大家:在借条上签字是件大事,谁要是明知自己不是本人还硬要冒充签字,或者帮别人收款却不把关,最后很可能得跟对方一起当还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