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推进高质量发展背景下,生态环境治理进入系统化、法治化新阶段。当前我国绿色转型不断加速,但各地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利用、碳减排等领域仍面临规则体系分散、执法标准不一、跨区域协同成本较高等现实挑战。如何以更完备的法律制度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重点。 原因:一上,我国提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和城市治理方式都发生深刻调整,迫切需要稳定、可预期的法治框架来引导市场主体投入绿色技术与绿色产业。另一上,生态环境问题往往跨行政区流动扩散,尤其在粤港澳大湾区等高度城市化、产业链高度耦合的区域,空气质量、水体治理、固废处置、海洋生态保护等更需要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形成合力、降低治理成本。 影响:3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香港代表团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开放团组会议,审议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与会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结合香港发展实际和国家战略方向提出多项建议,反映出社会各界对以法治方式推动绿色转型的期待。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议员姚祖辉表示,草案将绿色低碳发展独立成篇,并就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作出制度安排,有助于以法治手段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为企业形成更稳定的规则预期,促进产业加快向低碳化、清洁化升级。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主席吴永嘉从资源价值与发展逻辑出发指出,生态环境本身就是重要的发展资源。香港既是国际化都市,也拥有海岸线与自然景观,生态品质提升能够带动旅游、餐饮、酒店、零售等行业发展;放眼全国,多地依托独特自然景观形成文旅产业集聚,更说明“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陈振英关注绿色金融与碳交易发展路径,认为香港可凭借国际金融中心优势、专业服务能力和国际规则对接经验,在绿色融资、信息披露、标准互认、碳市场服务等发挥桥梁作用,引导更多国际资本参与国家绿色转型。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粤港澳合作促进会副会长林至颖则提出,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领域推进大湾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探索跨境协同治理、数据共享与联合执法,推动共建“美丽湾区”。 对策:代表们的建议指向同一重点,即以法典化方式提升制度供给质量,并通过市场机制与区域协同放大治理效能。其一,完善绿色低碳制度体系,强化目标引领与路径设计,推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提升企业减排的可操作性与合规确定性。其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统筹生态保护与产业升级,促进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化。其三,拓展绿色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深度与广度,推动绿色债券、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转型金融等工具更好服务绿色产业与传统产业减排改造。其四,面向大湾区探索更高水平协同治理,推动监测标准、污染物排放管理、固废跨境处置、海洋生态保护等领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合作机制,提升区域整体环境质量与全球竞争力。 前景:业内人士认为,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的审议与完善,将有助于把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经验上升为系统制度安排,推动形成覆盖更全面、衔接更顺畅、执行更有力的生态环境法治体系。随着规则体系进一步明晰,绿色技术创新、绿色投资与绿色消费有望加速扩容,碳市场与绿色金融的联动效应将更突出。对香港而言,发挥金融、航运、贸易、专业服务和国际合作网络优势,积极参与国家绿色低碳发展,将在服务国家战略中拓展自身发展空间,并为大湾区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增添绿色底色。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需要法律、金融、科技等多个领域的共同推进。香港代表团的建议表明,在国家绿色低碳发展的大潮中,香港不是旁观者,而是参与者、贡献者。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开放的市场体制、活跃的创新生态,都为国家的绿色转型提供了独特的资源和机制优势。随着生态环境法典的推进和粤港澳大湾区协同机制的完善,香港必将在国家绿色发展的宏大进程中起到越来越重要作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