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张家界地处武陵山片区,是多民族聚居地区之一。长期以来,当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基础较好,但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仍面临一些共性课题:部分区域经济基础相对薄弱,产业层次与链条延伸不足;公共服务供给在城乡、区域间仍需均衡提升;旅游城市流动人口多、人员往来频繁,对基层治理的法治化、精细化提出更高要求。如何在发展中增进认同、在治理中凝聚共识,成为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命题。 (原因)与这些问题相伴的,是民族地区发展阶段性特征与治理需求的叠加:一上,资源禀赋以生态、文化、旅游为主,产业易“单一化”,抗风险能力需要增强;另一方面,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需要更加稳定、清晰、可执行的制度安排,将成熟经验固化为规则,将工作要求落到责任链条。此次国家层面立法,正是以法治方式回应新时代民族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原则、要求和路径上升为法律规范。 (影响)张家界各界代表认为,新法的出台标志着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有了更坚实的法治依托,为各项工作提供了明确“坐标系”和“工具箱”。全国人大代表王涯表示,民族地区普遍存的产业基础薄、公共服务短板等现实问题,需要以制度供给增强发展动能;法律明确支持民族地区立足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为张家界推动生态旅游提质、特色农业增效、传统工艺与文旅融合升级提供了更强保障,也将更促进各民族在共同发展中增进交往交流交融。 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从治理体系角度作出回应。张家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人表示,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贯穿民族工作全过程,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依托张家界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建设,把“游客流量”转化为“交融增量”;同时更加注重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把民生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让法治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桑植县涉及的负责人表示,将以既有创建成果为新起点,坚持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把法律条文细化为可操作的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和评价机制,持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 来自红色文化阵地的代表同样关注法治宣传与教育引导的结合。中国工农红军第二上军长征出发地纪念馆负责人表示,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将进一步挖掘党史军史中各民族团结奋斗的历史资源,创新叙事方式与传播载体,推动法律政策宣传与红色教育同频共振,让民族团结的理念可感可知、入脑入心。基层社区代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代表侯逸衡表示,将把新法要求融入社区治理与服务全过程,通过共建活动、便民服务、矛盾调解、文化互鉴等载体,把“依法办事、依法服务”落到日常细节,形成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基层氛围。 (对策)围绕法律实施,受访代表提出多项着力方向:其一,强化系统学习与培训,推动各级干部、基层网格员、景区从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学法懂法用法,形成可复制的基层工作规范;其二,推动产业与民生同向发力,在文旅提质、特色农业、传统工艺、就业增收等领域完善政策衔接与项目支撑,让各族群众共享发展成果;其三,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公共服务均衡供给,依法维护各族群众合法权益;其四,用好张家界文旅窗口效应,讲好民族团结故事,打造更多可参与、可体验、可传播的交融场景。 (前景)多方观点认为,随着法律实施不断深入,张家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将从“创建推动”向“制度驱动”进一步升级,从“经验做法”向“规范运行”进一步转化。依托生态与文化优势,张家界有望在文旅融合、红色教育、基层治理等领域形成一批具有示范意义的法治化成果,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与社会长期稳定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本。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实施,为张家界乃至全国民族工作开启了新的篇章。在这部法律的指引下,张家界各级各部门将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根本任务,通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用心用情服务各族群众,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从制度层面到基层实践,从产业发展到文化传承,新法为民族地区的全面振兴和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展望未来,只要我们以法治力量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就能为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起磅礴的同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