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桐树被大风吹倒砸穿了老马的屋顶,老马希望沈某赔偿修理费,可沈某认为风是不可抗力,自己不该负责。让我们回顾一下这个故事。八年前,沈某在老马隔壁种了棵泡桐。他只注意到这棵树当时还不高,没想到它会长大到9米高。树冠直径甚至超过3米。 去年的一天夜里,狂风把泡桐吹倒了,屋顶被砸出个大洞。老马自己掏钱修屋顶花了2000多元。老马多次找沈某商量赔偿的事,但是一直没有结果。最后他把沈某告到如东县人民法院。法院认为沈某疏于管理他的树导致倒塌并损坏老马的屋顶,判他赔偿所有修理费和诉讼费。沈某不服上诉到南通中院,但是南通中院维持原判。 这次事件说明了一个道理:“不可抗力”并不等于天灾就可以免责。沈某在种树的时候应该能预见到这棵树会长大和倒塌的风险,但是他放任不管。因此这次事件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形。邻居之间种树也需要给彼此留出足够的安全距离和定期修剪管理。这样才能防止“飞来横祸”变成“飞来官司”。